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
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8月21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斐先生
六、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现场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
(二)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
(三)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环节
(五)现场会议登记终止,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计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由监票人、计票人、律师共同统计表决结果(现场
及网络合并统计后结果),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
据,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
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纪录上签字;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董事
会秘书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总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
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记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股
东梁斐先生将回避表决。
二、根据上述总则,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
则:
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份
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
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
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
的规定办理。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一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
为原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
物信息”)在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金余额共计 1700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融资机构 /债权人 担保本金余额 贷款利率 贷款日期 到期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物信息 500 4.35% 2024/09/04 2025/09/02
成都分行
浙江民泰银行成都新都
开物信息 300 6.60% 2024/10/10 2025/09/05
大丰银行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开物信息 400 3.00% 2024/12/19 2025/12/18
有限公司锦馨家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物信息 500 4.35% 2025/04/01 2026/03/31
成都分行
合 计 1700 / / /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
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持有开物信息 33.3%股权,公司不再拥有开物信息的控制权,也不
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开物信息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浙江民泰银行
成都新都大丰银行的两笔贷款将在 2025 年 9 月到期,合计金额 800 万
元。因业务经营需要,开物信息拟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续贷,期限为
一年,贷款利率不高于前次贷款利率水平,最终以银行批复为准。为
支持下属参股公司发展,四川金顶与开物信息的其他股东拟按持股比
例为上述金融机构续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有开物信息 33.3%
股权,因此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66.4 万元,担保期限以最终签
订的协议为准。本次续贷完成后,公司为开物信息提供的实际担保本
金余额下降为 1,166.4 万元。
为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长梁
斐先生和开物信息董事长魏飞先生个人为本次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
股公司开物信息向金融机构申请续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向公司提
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担保的相关
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持有开物信息 33.3%股权,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
物董事长,且由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和四川开物董事长魏飞先生个人
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本次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
司开物信息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 2025-052 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