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洁净: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4 0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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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洁净            公告编号:2025-092
转债代码:123251        转债简称:华医转债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单的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
的任职情况等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拟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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