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5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裁徐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资管-徐农-混沌
天成精选策略 1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混沌天成 18 号”)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8,881,4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6%。徐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司股份 30,341,922 股、David Fan(范湘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335,114
股。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94,856,415 股,占比 28.4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徐农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徐农先生因个人资金
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混沌天成 18 号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6,669,249 股(含本数),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上述减持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月内(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7 日)实施,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徐农先生承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前述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David Fan
(范湘龙)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混沌天成资管-徐农-混沌天成精选策略 18 号单一资产
股东名称
管理计划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股东身份
其他:徐农先生 100%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徐农先
生和混沌天成 18 号及其管理人混沌天成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持股数量 8,881,404股
持股比例 2.6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8,881,404股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包含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徐农 39,297,975 11.78% 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
(刘明岩)、David Fan(范
湘龙)通过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徐农和混沌天成 18 号及其
管理人混沌天成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混沌天成资管-徐 8,881,404 2.66% 徐农和混沌天成 18 号及其
农-混沌天成精选 管理人混沌天成资产管理
策略 18 号单一资产 (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一
管理计划 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Michael Mingyan 30,341,922 9.10% 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
Liu(刘明岩) (刘明岩)、David Fan(范
湘龙)通过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David Fan(范湘龙) 16,335,114 4.90% 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
(刘明岩)、David Fan(范
湘龙)通过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 94,856,415 28.45%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David Fan 4,000,000 1.20% 2025/6/16~ 14.88-15.84 2025 年 5 月 21 日
(范湘龙) 2025/7/25
注:上表“减持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33,492,498 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混沌天成资管-徐农-混沌天成精选策略 18 号单一资
股东名称
产管理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669,249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669,249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8 日~2025 年 12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
之日起至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混沌天成 18 号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违
反该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混沌天成 18 号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
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
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
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
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
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自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
之日起至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违反该承诺,
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作出承诺:
(1)本人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取得
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完成后 6 个
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
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本人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
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本人完成《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以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意见、减
值测试报告结果为准,如完成,则完成之日为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
之日)或者《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本人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有)
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后,本
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5)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将根
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
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
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