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
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为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艾为电子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发行价格为 7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04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5,261,41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 4-000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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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 总投资额
项目名称 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合计 246,813.72 246,813.72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 47,220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
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设新项目的议案》。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7,747.45 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 47,220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具体
项目如下: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47,747.45 47,220.00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18,932.47 万元及
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1,251.13 万元,合计约 20,183.60 万元(具体金额以
划拨日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电子
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73,858.20 万元变更为 94,041.80 万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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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金 额 以 划 拨 日 为 准 ) ,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投 资 总 额 由 73,858.20 万 元 变 更 为
拨,实际划拨金额为 20,205.00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变更为 94,063.2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
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等),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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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
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
过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
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
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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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
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
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
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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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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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捷 刘煜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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