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3 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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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476号),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集团”),及其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国惠资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惠资本”)在广东省珠海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
议》。珠海港集团将持有的公司604,032,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0%)
转让给国惠资本,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2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
币1,340,952,594元。珠海港集团将其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转让股份交割后
(指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188,394,89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83%)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即统称“表决权”)不可撤销、
排他且唯一地委托国惠资本行使,授权国惠资本按照自身意思表示行使珠海港集
团作为公司股东而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享有的权利。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转让股份交割之日起36个月。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惠资本将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珠海港集团变更为国惠资本,实际控制人将
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变更
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本
次控制权拟变更及相关协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经珠海市
国资委和山东省国资委批复同意。
  二、本次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国惠资本和通裕重工出具的《经营
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476号),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
对山东国惠资本有限公司收购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变更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
转让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变更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完成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
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476号)。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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