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37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6.2802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20 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实施了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4 股,故首次授予未归属数量由 237.375 万股调
整为 332.32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80 万股调整为 112 万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数量由 81.375 万股调整为 113.925 万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4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6 元(含税),故
首次授予未归属数量由 151.067 万股调整为 211.4938 万股,预留授予未归属数量
由 73.99 万股调整为 103.586 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均为 7.0224 元/股,即
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7.022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
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88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
首次授予归属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安排
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四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年度营业收入(A)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 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属期 25% 20%
第二归属 2019-2021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 2019-2021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
期 长率为 25% 率为 20%
第三个归 2019-2022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 2019-2022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
属期 长率为 30% 率为 25%
第四个归 2019-2023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 2019-2023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
属期 长率为 30% 率为 2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
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1
年度营业收入 An≤A
A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针对股权激励,按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结
果分为 S(卓越)、A(优秀)、B(良好)、C(待改进)、D(不合格)五个
等级(此绩效考核结果不仅仅指现行个人年度常规绩效考核,还包括额外针对激
励对象增设的专属关键指标/任务设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共分为三档,各档
对应的归属情况如下:
绩效考核结果(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S及A 100%
B 50%
C及D 0
注:若连续两年绩效考核结果为 B,激励对象后续所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
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随英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40)。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5)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向 9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 2020/11/17 20 元/股 320 万股 93 人 80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 2021/11/16 20 元/股 80 万股 54 人 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
如下:
归属上市日期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归属人数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取消归属。
考核结果为 B,个人层面归属
部取消归属。
股
资格,其获授的 0.98 万股股票全
部取消归属。6 名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为 B,个人层面归
股 股全部作废;2 名激励对象连续
两年考核为 B,其获授的 3.136 万
股股票全部取消归属;1 名激励对
象业绩考核为 C,其获授的 3.92
万股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拟归属数量为 206.2802 万股,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
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四
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因
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四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
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件。
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
件。
职期限。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四个归属期考核 合伙)对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年度为 2023 年。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业绩 告(XYZH/2025XAAA3B0150)及《关
基数,触发值为: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 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 25%;目标值为: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
增长 30%。 项说明》(XYZH/2025XAAA3B0106):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2023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更正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 后)1,152,447,774.07 元,较 2019 年年
(1/间隔年数)-1 度营业收入增长 37.57%。符合归属条
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拟归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0 年
属的 2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进
核结果为 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行考核。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划分为:S/A 对应归
属比例为 100%、B 对应归属比例为 50%、C/D 对
本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
应归属比例为 0%。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
得归属,作废失效;1 名激励对象考核
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为 C,本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
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83 名激励对
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象 2023 年 度 个 人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均 为
S/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激励对象共 88 名,其中 1 名激励
对象考核结果为 C,作废 2.7440 万股(调整后);2 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考核结
果为 B,作废 1.2691 万股;2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B(良好),归属比例为 50%,
剩余部分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 1.2005 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第
四个归属期合计作废 5.2136 万股(调整后)。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共 85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归属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
(二)归属数量:206.2802 万股
(三)归属人数:85 人
(四)授予价格:7.0224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尚
本次归属限
未归属的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制性股票数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量(调整后/
量(调整后/ 票总量的比例
万股)
万股)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核
薛蕾 中国 27.44 27.44 25.00%
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杨东辉 中国 13.72 13.72 25.00%
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赵晓明 中国 13.72 13.72 25.00%
人员
贾鑫 中国 副总经理 13.72 13.72 25.00%
胡桥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488 5.488 25.00%
李东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372 1.372 25.00%
贺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43 3.43 25.00%
袁佐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2638 2.2638 25.00%
王石开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116 4.116 25.00%
小计 85.2698 85.2698 25.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76 人) 122.2109 121.0104 24.02%
总计(85 人) 207.4807 206.2802 24.47%
注:上述数据均按照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数据进行调整。
四、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85 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6.2802 万股。上述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进入第四
个归属期,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对象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