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现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
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