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项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三)特别提示和说明
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 3);传真与信函请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下
午 17:00 点之前送达至公司;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
大厦五楼,邮政编码:3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 5 楼证券部
联系人:樊相东
电话:0571-87663663
传真:0571-87663663
邮箱:yfxc@shoufuchem.com
六、备查文件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浙
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的扬帆新材料(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指令
序号 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 反 弃
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 为投票 对象
的子议案数: (2)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71-87663663)到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五楼,邮政编码:3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
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
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