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41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以
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加董事 9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
总裁袁汉源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 年半年度报
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
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
在价值的信心和高度认可,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局会议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
际实施的回购价格由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
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额上限人民币 7,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15 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9,790,209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资金,其中自有资金的比例为 10%,银行提供剩余
资金的专项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
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
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
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
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
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
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权
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 25%用于股权激励,75%予以注销并相应
减少注册资本。
自股份完成回购后,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公
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等进行审议。公司将在披露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日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
已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
并进行相关申报;
和数量等;
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
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