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建投(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 8.00 亿美元
担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人民币 241.41 亿元
对象
□是 □否 ?不适用:公司未预设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人民币亿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亿元)
对外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
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本公告所载金额涉及汇率的,均按照 2025 年 7 月 31 日汇率折算。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建投(海外)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分别与 Jeffer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富瑞)、Societe Generale(以下简称法兴)、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以下简称花旗)及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
称中银香港)签署《ISDA Master Agreement》(以下简称《ISDA 主协议》),
为《ISDA 主协议》项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提供信用支持。同时,中信建投
国际将分别与富瑞、法兴、花旗和中银香港签署《担保函》,在被担保人不能履
行各自《ISDA 主协议》项下支付义务时,由中信建投国际代为支付。其他基本
情况请参阅本公告中“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部分。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监管规定与中信建投国际的公司章程细则,由于上述四项担保金额超过
中信建投国际净资产 10%,应当由其股东审批。公司作为中信建投国际股东,于
展的交易。上述批准事项均各自仅在担保金额为 2 亿美元(含)或等值其他货币
内有效,如担保金额拟超过该比例,再行履行股东审批程序。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建投(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通过中信建投国际间接持有被担保人 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 徐涛
注册号 2264171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17 日
注册地 香港特别行政区
实收资本 160,001.00 万港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自营投资
项目 /2025 年第一季度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48,067.66 3,092,360.27
主要财务指标
(港币万元) 负债总额 2,995,478.86 2,866,184.67
资产净额 252,588.80 226,175.60
收入合计 55,401.01 148,090.53
净利润 22,353.93 40,323.7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信建投国际拟分别与富瑞、法兴、花旗及中银香港签署的《担保函》,
中信建投国际就被担保人不能履行支付金额的义务时代为支付。担保方式为担保
人分别与富瑞、法兴、花旗及中银香港签署担保协议,就被担保人与富瑞、法兴、
花旗及中银香港各自签署的 ISDA 文件群,均提供不超过 2 亿美元的担保金额,
就被担保人不能履行支付义务时代为支付。期限为不定期,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涉及的《ISDA 主协议》项下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属被担保人的
日常业务范围,开展该类业务有助于提升其盈利能力和收入水平。鉴于被担保人
自身无信用评级,根据香港市场惯例,须通过第三方担保的形式给予增信。
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为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
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公司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中信建投国际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四项担保,同意就被担保
人与富瑞、法兴、花旗和中银香港各自签署的 ISDA 文件群,中信建投国际分别
向富瑞、法兴、花旗及中银香港提供不超过 2 亿美元的担保金额,在被担保人不
能履行各自《ISDA 主协议》项下支付义务时,由中信建投国际代为支付。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93.11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口径计算,下同)的 46.31%,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38.91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
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