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科技”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有关规定,对天铁科技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341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
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48,854,041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16.58 元,共募集资金 81,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528.3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
(2021)第 318011 号”《验资报告》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入金额 总额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入金额 总额 投入金额
合 计 81,000.00 79,471.65 49,895.50 -
注 1: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注 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2,492.8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余额 2,492.85 万元,另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尚
未归还,公司拟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募投项目为“年
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钢轨波导吸
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为 56,822.9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9,800.00 万元,
建设周期为 3 年,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投入主要包括建安工程、土地购置、
设备购置安装等,预计建成后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34%。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项目已投入 24,873.02 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购置、
建安费用等。
项目投资总额为 8,736.3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7,200.00 万元,建
设周期为 3 年,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投入主要包括建安工程、土地购置、设
备购置安装等,预计建成后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02%。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项目已投入 2,550.83 万元,主要用于建安费用等。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拟终止的募
投项目延期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
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 45 万根钢轨波导吸振器
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原因
结合行业发展和公司现有产能情况,公司认为继续实施“年产 40 万平方米
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钢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
建设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实施后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等风险,综合考虑公司的整
体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
公司拟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
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
资金 32,492.85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营运
能力,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因募投项目所签署的部分合同余款支付周期较长,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
目尚有未支付的款项,在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支付;在剩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
合同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议程序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终止“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
钢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
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
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小星 王 飞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