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
保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5.95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力富”)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奥
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英创智”)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担保额
度、对控股子公司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锦联星”)提供不
超过 5,5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次预计
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在各被担保方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拟向企业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企业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控股子公司奥英创智和锦联星拟分别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500 万元和 300 万元的循环借款额度。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
保,并与对应的银行签订担保相关协议。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上述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9 日
注册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 307 号(3#厂房)第一、
二、三层
法定代表人:龚哲汉
注册资本:2,4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
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代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厦门力富 100%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厦门力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厦门力
富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0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947.87 32,266.05
净资产 7,582.51 7,596.72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028.07 39,774.58
利润总额 -2.60 2,418.03
净利润 -14.21 1,795.94
(二)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虎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电视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显示器件销售;
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奥英创智 40.80%股权。持有奥英创智 39.20%股权的苏
州诺尔智显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签订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公
司实际控制奥英创智。
其他说明:经查询,奥英创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奥英创
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0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455.75 21,444.91
净资产 2,162.50 1,972.66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571.75 28,817.24
利润总额 188.53 -775.18
净利润 189.83 -468.63
(三)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1 月 12 日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 15 号 102 室
法定代表人:姚军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
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州锦联星 51.25%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苏州锦联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苏州
锦联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0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467.92 13,528.65
净资产 -5,367.25 -4,681.40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5.42 5,118.75
利润总额 -685.84 -8,189.87
净利润 -685.84 -7,811.4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企业银行苏州分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下同)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贷款期限 2 年。为避免歧义,
保证人承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贷款合同项下贷款的多次循环使用
而有所减少。
括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
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借款
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
为应付);②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以及保证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下贷款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二)公司拟与张家港农商行苏州分行就子公司奥英创智的借款业务签订
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债务人: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的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形成的主债权
额内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融资业务合同项下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债务人延迟
履行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期间的加倍利息等。②被担保的主债权项下的利息、罚
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垫款及其他各种应付债务实际形成时
间即使超出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所述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
围。
(三)公司拟与张家港农商行苏州分行就子公司锦联星的借款业务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债务人: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的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形成的主债权
额内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融资业务合同项下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债务人延迟
履行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期间的加倍利息等。②被担保的主债权项下的利息、罚
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垫款及其他各种应付债务实际形成时
间即使超出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所述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
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
产的 55.15%;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500 万元
(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为 3.1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分别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