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 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2 2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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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5,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的股
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
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
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
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且不少于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 1,0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192,275,016 股的 0.8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届满或提前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
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
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提前届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本次回购股份影响分析
   (一)本次回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回购期内公司将择机买入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增
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 万股;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 500 万股。若回购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
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
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无论何种情形下,回购后
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将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34.99 亿元,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5.38 亿元。假设此次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 0.74%,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 18.59%。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认为使用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进行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且本次回购股份不以注销为
目的,不会影响公司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也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创造条件。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董事会作出本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若未来上述股东或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执行。
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六、回购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
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
股份回购的委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
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八、风险提示
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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