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成本、损失、保证金及违约金等
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案件实际情
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起诉,该案已于近日被立案受理。公司为原告,被告分别为:被告 1:唐
伟、被告 2:方志明、被告 3:冯华、被告 4:杨子明、被告 5:梁俊、被告 6:
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天天”),以下
统称“六被告”或“业绩补偿义务人”。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诉讼起因
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以下简称“2019 年业绩承诺协议”)。公司同
意六被告通过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未来 6 年的经营
利润冲减抵扣六被告应支付的前述业绩补偿款,即标的公司 2019 年、2020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 万元、2,400 万
元、2,800 万元、3,200 万元、3,300 万元、33,145,338.57 元,累计不低于前述
补偿款 170,145,338.57 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如业绩未达标,则六
被告应在审计后,在收到公司要求其履行补偿支付义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就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公司以现金支付,即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业绩
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利润。此外,各方还在协议中就被告的任职期限、担保责任及
相关业务项目产生的成本、损失、保证金及违约金等进行明确约定。
绩未完成。六被告未履行《2019 年业绩承诺协议》项下业绩补偿和其它约定的协
议义务。
(二)主要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 1 至被告 6 共同连带向原告支付补偿款 157,899,448.84 元及逾期
付款违约金,相关业务项目成本、损失、保证金及违约金等;判令被告 1 至被告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已收到的业绩补偿义务人缴存的现金计
提业绩补偿 952.56 万元,按业绩补偿义务人已质押至本公司指定第三方的本公
司股票 263 万股按照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公允价值计提
业绩补偿 3,190.19 万元,两者合计已计提业绩补偿金额 4,142.75 万元。公司本
次向业绩补偿义务人诉讼追偿金额与已计提业绩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于履约
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财务报表自 2025 年初至本公告日尚未计提。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后续的判决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后续将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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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