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的要求,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查验
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
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
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监管部门 2013 年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白
酒行业成立的首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3H25203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063064319M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
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
价证券投资;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股权结构
持股金额(人民币、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亿元) (%)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 40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12.75 51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25 9
合计 25 100
二、财务公司内控情况
(一)内部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财务公司按照《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强化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
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
战略决策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公司高管团队由 1 名总经理、2 名副总经理、1 名运营总监组
成;公司现有前中后台 8 个职能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
财务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建立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了《全
面风险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市场
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建立了各业务部门职责分离、分
工协作、相互监督的业务运行机制,对各类业务制定了标准化的管理办法、
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和制度建设,确保
风险防控规章制度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和管理环节,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
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
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做到
在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结算及资金业务风险。在
监管批准范围内,针对客户资金结算及存款业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严格
落实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并以信息系统为支撑,严格保障结算业务的安全、
快捷、通畅。
(1)信贷业务管理
针对不同的业务品种,财务公司制定了《成员单位客户信用评级管理
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
管理办法》《买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授信审批规程实施细则》等制度
及操作规程,在制度层面有效控制业务风险。财务公司目前采用“客户信
用评级、综合授信管理、利率风险定价”的信贷业务管理模式。信用评级
是授信审批、利率风险定价工作开展的前提,也是对信贷客户类别划分的
重要依据。利率风险定价是对信贷政策的具体落实,是信用评级结果的基
本运用。通过科学、合理的测评信贷客户信用风险程度来测算其综合授信
量、核定利率。保证利率管理、授信管理与信用评级相一致,兼顾资金安
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管理要求。严格落实贷款“三查”等有关监管要
求,建立了完善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和审贷放分离的贷
款审查审核程序。
(2)同业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
业业务的通知》《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制
定了《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严
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同业业务的授信及日常业务审查工作。根据《资金交
易与定价决策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公司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
拆借等涉及资金交易的业务,严格执行定价决策机制。财务公司按季开展
授后管理、金融资产分类认定等工作。
财务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有价证
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基金投资操作规程》《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办法》
《债券交易操作规程》《同业存单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了研究和决策
分离、决策和交易分离、业务和账务分离、业务链和资金链分离、风险管
控独立。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在监管规定限额内审慎稳健
开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算管
理,并严格按照预算规划执行投资。财务公司投资业务坚持在安全性、流
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下,结合市场走势、作出投资策略分析后审慎开展,
同时做好投后监督管理工作。
财务公司成立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制定
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实施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项目
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等制度及
操作规程,以保障公司运营 IT 支撑。对网络安全、系统设备管理与维护、
灾备及应急处理、用户及权限管理、异常业务处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方
面作了相关规定,对各部门各岗位的系统权限逐一进行了明确,系统各关
键控制环节均设置多级审批以控制操作风险,以实现各项业务系统化、流
程化管控支持,确保业务连续性。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稽核部作为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
计部门。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细则》等
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体系,强化了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
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财务
公司有权机构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82.74 亿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369.98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 112.76 亿元,实
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7.04 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 8.45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
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已经开展的业务符合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
控制要求。
(三)监管指标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监管要
求。
指标名称 监管要求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本充足率 ≥10.5% 23.87%
不良资产率 ≤4% 0
不良贷款率 ≤5% 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07%
投资比例 ≤70% 15.04%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92.27 亿
元,无贷款。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
司因流动性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经营,业绩
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营
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三)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目前,公司
与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