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刘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的成员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陈寿先生、邹海燕先生、王立亮先生,召集人为会计专
业人士邹海燕先生;
(2)提名委员会:刘燕女士、陈寿先生、邹海燕先生,召集人为陈寿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国峰先生、陈寿先生、邹海燕先生,召集人为
陈寿先生。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刘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经
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邝先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姜铁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由于姜铁君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
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财务负责人邝先珍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任期自其取得
相关证明后正式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李嘉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同意以 2025 年 8 月 12 日为首次
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3.50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