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28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季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交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份 13,9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60,894,805 股的 22.83%,占公司总股本
的 0.93%。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崇川法院”或“本院”)出具的《函》
(2024)
苏 0602 执 5407 号 , 获 悉 崇 川 法 院 将 在 京 东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 ( 网 址 :
http://sifa.jd.com/1210 ) 上 公 开 拍 卖 公司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东 季 伟 所 持 有 的
本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或债
权人同意以物抵债,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 2025 年 9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10 时止;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0 时止。该拍卖物详细信息及竞买人条件均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
示,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了解详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
本次拟出售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限售股 拍卖起 拍卖到 拍卖
的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拍卖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及限售 始日 期日 原因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类型
合同纠纷
季伟 否 13,900,000 22.83% 0.93% 否 9 月 29 9 月 30 崇川法院
执行
日 10 时 日 10 时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宁与被执行人季伟合同纠纷一案,南通仲裁委员会作出的
(2024)通仲裁字第 328 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季伟未能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仲裁期间以(2022)苏 0602 财保 113 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冻结了被
执行人季伟证券账户内的 1390 万股金通灵股票。本案拟在京东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季
伟名下冻结的上述 1390 万股金通灵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披露《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季
伟所持公司 13,900,000 股股票进行强制变卖。
截至本公告日,季伟所持公司 13,900,000 股股票未进行强制变卖,除本次所持
本的 0.42%)已被司法拍卖,详见 2024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
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二、相关说明
其一致行动人季维东持有公司股份 16,383,1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二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77,277,909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
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