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致同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
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
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
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
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 1097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99 人。
天职国际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4 家,主要行业(证
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0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88 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涉及人
员 37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刘智清,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7-2018 年度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孟双,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 2011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3:邹芳,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 2012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 2025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志强,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拟支付天职国际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5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 12 万元,费用合计为 70 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
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年。此期间致同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
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3 年和 2024 年致同所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
理人决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所已明确
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
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我们就改聘的天职国际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人
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等进行了充分的了
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所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天职国际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