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2 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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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 简 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委托投票权。
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2024年1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2025-009),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价格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39元/股
-0.2元/股=3.19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39元/股调整为3.19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取
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
与内容,以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
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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