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对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定义及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定义及范围、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并采取了严格的保
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守了保密义务。
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
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公司股票。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遵守了保密义
务。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办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
息的知悉范围,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
见》 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沈颖 官玉霞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