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714 号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新增注册资本
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验资报告 1-2
二、 附件 1 3
附件 2 4
附件 3 5-6
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714号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石大胜华”)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2,680,000.00 元,股本为 202,680,0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288 号《关于同意石大胜华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贵公司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21,014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21,014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701,014.00 元,变更后股本 232,701,014.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0,021,014 股,发行价格 33.31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76.34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9,999,999.76 元(含
增值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989,999,976.58 元。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证券登记费用等
发行费用 17,830,467.63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币 952,148,494.71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月 1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32,701,014.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32,701,014.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
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
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5年8月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认缴新增注册 其中:股本
股东名称
资本 货币 占新增注册资本
金额
比例(%)
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4 号投资计划 6,304,413 209,999,997.03 6,304,413 21.00
星河证券有限公司-永安中国机会投资 5 号 QFII 专户 6,304,413 209,999,997.03 6,304,413 21.00
李桂芳 5,403,782 179,999,978.42 5,403,782 18.0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35,664 174,399,967.84 5,235,664 17.4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00,032 96,600,065.92 2,900,032 9.6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71,450 68,999,999.50 2,071,450 6.9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1,260 59,999,970.60 1,801,260 6.00
合计 30,021,014 999,999,976.34 30,021,014 100.00
注:石大胜华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76.34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999,999.76元(含增值
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989,999,976.58元。
-3-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5年8月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申请注册资本情况 股本
股东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本次增加 变更后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额 金额 比例(%)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30,021,014 12.90 30,021,014 30,021,014 12.90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202,680,000 100.00 202,680,000 87.10 202,680,000 100.00 202,680,000 87.10
合计 202,680,000 100.00 232,701,014 100.00 202,680,000 100.00 30,021,014 232,701,014 100.00
-4-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基本情况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石大胜华”)原名为胜华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是经山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鲁体改函字[2002]55 号批准,
由山东石大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瑞
丰石油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叶智刚、杜寿考、郭天明、于海明、黄鲁伟、李涛江、胡宝
志、胡成洋等 8 个自然人,通过发起设立方式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次增资前,贵公司注册资本为 202,680,000.00 元,股本为 202,680,000.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
证监许可[2024]1288 号文同意注册,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询价及申购工作,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21,014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21,014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701,014.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32,701,014.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76.34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证券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
本人民币 30,021,01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52,148,494.71 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止,贵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21,014
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999,999,976.34 元。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9,999,999.76 元(含增值税)后的实际收到的货
-5-
币资金人民币 989,999,976.58 元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汇入贵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具体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 812161101421026383 989,999,976.58
合计 989,999,976.58
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76.34 元,发行费用(不含税)为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合计 17,830,467.63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169,508.71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
币 30,021,01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52,148,494.71 元。
四、其他事项
无其他事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