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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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 月1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含
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短
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
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
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
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事项经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 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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