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25-032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九
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九届十
六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权票 0 票);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33)。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或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
政策的用途。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
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
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35)。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