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471,6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1,66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8 月 18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相关业
务规定,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 ) 2022 年 8 月 24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根据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建春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 年 9 月 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5)。
(4)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5)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不短于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内部
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7)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8)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 21.61 元/股。相关议案已经第
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调整后本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职务 次归属数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
术人员
小计 142,800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86 人)
小计 328,860 30%
总计 471,660 3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5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8 月 18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71,66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相关限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
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102,207,980 471,660 102,679,640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02,207,980 股增加至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
《 兰 剑 智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 致 同 验 字 ( 2025 ) 第
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
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 95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
制 性 股 票 股 款 合 计 人 民 币 10,192,572.60 元 , 其 中 新 增 股 本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44,942.52 元,公司 2025 年 1-3 月基本
每股收益为 0.02 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102,679,640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1,66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约为 0.46%,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
影响。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