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沿浦精工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会议豁免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就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
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讨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布局需要,有利于
优化公司的整体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原则,
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袁锋、钱俊、韩维芳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