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和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
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1,080,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和 2025 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鑫海高导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镇江分行”)
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兴业
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 147,000 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 152,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情况如下:
担保余 是
被担保 本次新
经审批可 本次担 本次担 额占上 剩余可 否
担保方 方最近 增担保
序 用担保总 保前担 保后担 市公司 用担保 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金额
号 额度(万 保余额 保余额 最近一 额度(万 联
例 产负债 (万
元) (万元) (万元) 期净资 元) 担
率 元)
产比例 保
安徽楚江高
公司
清远楚江高
公司
安徽楚江高
公司
安徽楚江高
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特
钢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精
公司
芜湖楚江合
公司
芜湖楚江合
有限公司
顶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湖南顶立智
公司
江苏鑫海高
限公司
安徽鑫海高
限公司
江苏天鸟高
有限公司
安徽楚盛循
用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森
公司
芜湖天鸟高
公司
合 计 1,080,000 837,759 5,000 842,759 109.42% 237,241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
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铜束线、铜绞线、超细电子铜丝材、
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线、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国家禁止
投资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4,408.30 269,341.22
负债总额 153,134.21 165,865.26
净资产 101,274.09 103,475.96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97,897.77 294,112.92
利润总额 3,951.43 2,604.01
净利润 3,525.88 2,201.87
股子公司。
经审计)。
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兴业银行镇江分行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
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 2025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
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
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下属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
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
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
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
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但公司对鑫海高导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
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 842,759 万元(其中:为鑫海高导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未经审计)109.42%。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