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
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
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其他 44 名股东 以下简称 交易对
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恒扬数据”、
标的公司”)99.8555%股权 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
务顾问,依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就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遵守
上市公司关于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防止资金占用情形的发生。
因此,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敏 温 波 宋 平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