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司法拍卖股份
过户登记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
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制人夏传武先生所持 34,533,930 股公司股票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成交。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其中 28,519,998 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夏传武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72,317,172 股变更为 43,797,174 股,持股比例由 12.76%
变更为 7.7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近日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
武先生部分司法拍卖股份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包括:竞买人顺域达
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域达”)拍卖成交的 3,006,966
股公司股份,竞买人和山未来(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和
山未来”)拍卖成交的 25,513,032 股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夏传武先生持有的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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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竞买人和山未来(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志
超、顺域达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杨明子分别竞得 25,513,032 股、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中 28,519,998 股公司股份已
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夏传武先生持股及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夏传武 43,797,174 7.72% 43,797,174 43,797,174
三、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拍卖完成过户的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份 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后
股东 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2,317,172 12.76% 28,519,998 5.03% 43,797,174 7.72%
其中:无限售条
夏传武 72,317,172 12.76% 28,519,998 5.03% 43,797,174 7.7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拍卖过户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如 2025 年 6 月 24 日拍卖成交股份以及 2025 年 8 月 7 日拍卖
成交股份最终全部过户完成,夏传武先生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0.28%。夏传武先生
将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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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登记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分
别于 2018 年 5 月、2018 年 8 月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
司担任具体职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以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
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
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
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
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
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
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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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