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4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进行核
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
(三)公示方式:内部OA系统公示。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书面或当面】等形
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对相关反馈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
(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
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关信息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者重大误解
之处。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况: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均在公司(含子公
司)任职,并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劳务/聘用关系。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