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8 次临时
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刘平
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总经理潘志华先生的提名,同意吴兰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吴兰玉女士简历
详见附件 1。
本事项已经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对候选
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2。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附件 1:吴兰玉女士简历
吴兰玉,女,1979 年 10 月出生,传播学硕士,中级经济师、中级工程师。
人,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利物业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附件 2:
对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对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
吴兰玉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吴兰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定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吴兰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章靖忠、刘平、张方斌、张峥、张俊生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