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
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43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数 18,206.790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8728%。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7,600.5551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4.9754%。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13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4,790.8253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9.439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5
人,根据表决结果,各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韩力先生、吴建新先生、王懿先生、赵文浩先生、朱贵营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71.5565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17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5.5916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26%。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871.6059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17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5.641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36%。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958.8096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65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42.8447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238%。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929.3586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49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13.3937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091%。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928.8083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48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12.8434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976%。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潇女士、马静女士、施炳丰先生的
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人,
根据表决结果,各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潇女士、马静女士、施炳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871.755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1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5.7903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6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925.8587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4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09.8938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361%。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918.7286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4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502.7637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872%。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审定独立董事肖潇,马静,施炳丰任职
期间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税后),按季度平均发放;其余在公司
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无薪酬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18,184.930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799%;反对:20.0800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3%;弃权:1.78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7700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68.9653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37%;反对:20.08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1%;弃权:1.78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18,185.670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840%;反对:19.4400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8%;弃权:1.68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00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69.7053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91%;反对:19.44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8%;弃权:1.68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由本次股东会股东进行逐项表决,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5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82%;反对:157.34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2%;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9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67%;反对:157.34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3%;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3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4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81%;反对:157.35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3%;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8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65%;反对:157.35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5%;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3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表决结果:同意:18,047.72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64%;反对:157.67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0%;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76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98%;反对:157.67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2%;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3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表决结果:同意:18,047.93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75%;反对:157.46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9%;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97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42%;反对:157.46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68%;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3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表决结果:同意:18,047.22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36%;反对:158.42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01%;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26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694%;反对:158.42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68%;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78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表决结果:同意:18,047.73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64%;反对:157.91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73%;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77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00%;反对:157.91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62%;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78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表决结果:同意:18,047.48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50%;反对:158.16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7%;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1.52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48%;反对:158.16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4%;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78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5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81%;反对:157.59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56%;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9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67%;反对:157.59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95%;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78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5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82%;反对:157.34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2%;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9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67%;反对:157.34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3%;弃权:1.3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3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表决结果:同意:18,048.047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81%;反对:157.6031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56%;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32.082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65%;反对:157.603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97%;弃权:1.14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78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表决结果:同意:18,184.9202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799%;反对:20.0800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3%;弃权:1.7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68.9553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35%;反对:20.08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1%;弃权:1.79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