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智能: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8 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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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振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9,559,1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0%)的实际控制人
之一陈振华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07,4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07%)。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其
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智能”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振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股份的总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陈振华          实际控制人         9,559,185       7.3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振东     (减持主体之一致行        50,722,056   38.72%
            动人)
         实际控制人(减持主体
 陈振生                      8,707,705    6.65%
          之一致行动人)
         合计               68,988,946   52.67%
  注:以上及公告中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减持数量不
超过 1,407,4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条、第十一条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情形,此外,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陈振华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
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公司股
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
  (3)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上述
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
而终止;
  (5)本人减持建科智能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本人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建科智能股份,
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建科智能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7)本人若减持建科智能股票,将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振华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
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司控股股东,陈振华女士、陈振东先生及陈振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上述人员陈振东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振华女士、
陈振东先生及陈振生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陈振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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