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8 17:07: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项资料给予承包人,同时承包人开始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时,即为合同生效。
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但鉴于合同的履
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
响,可能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晖”)和中建八局新型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组成的联
合体,与发包人青岛阆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阆苑新能源”)签
订《青岛阆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MW/400MWh 共享储能示范项目 EPC 总
承包合同》。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园 6-301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
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
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
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年公司与其不存在类似交易情况。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嘉晖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R7UAG87
   (3)法定代表人:江淳
   (4)注册资本:4,000 万元
   (5)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443 号(天津律信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77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
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输电、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施工专
业作业;土石方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造价
咨询业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装卸搬运;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
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材
料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
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线、电缆经营;金属制品销售;电力设施器
材销售;城市绿化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安
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
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
发;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7)天津嘉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
   (1)企业名称:中建八局新型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9HN1K
   (3)法定代表人:王欣
   (4)注册资本:36,000 万元
   (5)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 1155 号科技孵化服务中心 4014 室
H 区 03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
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制品研发;储
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集装箱销售;电池销售;智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
【分支机构经营】;金属结构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制造【分支机
构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
装箱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中建八局是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
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方
  发包人:青岛阆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天津嘉晖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新型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享储能电站。
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等全部相关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备入
网条件,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要工程等,中建八局负责土建部分工程。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448,737,784 元(含税),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发包
人进行结算。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等阶段分期支付。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自发包人将项目各项资料给予承包人,
同时承包人开始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时,即为合同生效。
  (五)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工程质量、项目管理、施工工期等方面涉及双方的违约责
任做出明确的约定。
  (六)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签订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
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
实施进度及合同规定,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
认收入,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工程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支付条件、各方权利和义务、违
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履约能力、
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
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霍普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