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
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在本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
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情况
非独立董事:席惠明先生、曹敏伟先生、缪春晓先生、李嘉俊先生、谈劭旸先生。
独立董事:张春景先生、刘和先生、万梁浩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马晓红先生
上述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
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席惠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的任期
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春景先生为主任委员。
其中席惠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万梁浩先生为主任委员。
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和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春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聘任席惠明先生为总经理,聘任曹敏伟先生为副总经
理,聘任黄莹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谈劭旸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
更为席惠明先生,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聘任王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王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师。历任无锡东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席惠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187.26 万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任无锡市锡山区政府办、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锡山区东北塘街道党工委副书
记、办事处主任,锡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无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曹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师。历任本公司北京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缪春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92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股份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业务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
李嘉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52 万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于 2015 年 9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六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明》,自 2014 年 1 月加入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历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秘书。
谈劭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99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和浦
建芬女士夫妇之女儿席晓燕女士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
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程师。曾任本公司招投标部部长、工管中心主任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内审中心主任助
理。
马晓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会计学硕士,曾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科研主要集中在资产质量与收益质量,资本结
构与财务分析等领域。先后在“会计研究”“软科学”“财会月刊”“会计与经济研究”等期刊上
发表多篇论文。现任江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
张春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程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进
步二等奖等科技奖励。现任江南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博导。
刘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
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
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苏州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曾任江苏英特华东律师事务所律
师、合伙人律师,现任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主任,具有多
年企业改制上市、重组兼并、新三板、股权投资等法律服务经验。
万梁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历任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经理、江苏天禧电力照明景观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营中心主任,201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财
务总监。
黄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12 万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计师、税务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 年至 2020 年任职于南
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2021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
王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
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