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8 0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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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8
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8月7日下午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10
日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同意选举席惠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王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师。历任无锡东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席惠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187.26
万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任无锡市锡山区政府办、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锡山区东北塘街道党工委副书
记、办事处主任,锡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无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曹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招投标部部长、工管中心主任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内审中心主任
助理。
  马晓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学会计学硕士,曾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科研主要集中在资产质量与收益质量,资本
结构与财务分析等领域。先后在“会计研究”“软科学”“财会月刊”“会计与经济研究”等期刊
上发表多篇论文。现任江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
  张春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程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进
步二等奖等科技奖励。现任江南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博导。
  刘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苏州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曾任江苏英特华东律师事务所律
师、合伙人律师,现任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主任,具有多
年企业改制上市、重组兼并、新三板、股权投资等法律服务经验。
  万梁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师职称。历任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经理、江苏天禧电力照明景观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营中心主任,2014 年 5 月
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黄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12 万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 2015 年 9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六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
    ,自 2014 年 1 月加入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历任公司证券
资格证明》
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
  谈劭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99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和浦
建芬女士夫妇之女儿席晓燕女士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
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计师、税务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 年至 2020 年任职于南
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2021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
  王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
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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