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 号),公司获准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85,200,000 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734,227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306,899.1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9,242,183.0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0,064,716.11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
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55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 481,326,899.15 元,
其中包含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机构费用 1,262,183.04 元。
根据本公司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议、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672,322 股
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646,18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434,992.7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729,414.36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05,578.36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 218,934,992.72 元,其中包含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
机构费用 2,229,414.36 元。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134,807,378.24
加:募集资金到账 -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52,783.83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724,693.15
赎回理财产品 150,000,000.0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628,934.65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50,000,000.00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24,055,920.57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
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
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
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
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
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
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
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及征得公司同意后保荐机构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
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
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
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询问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
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5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
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
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及专
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
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
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保荐机构有权要求专户存储银行单方面解除协
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存款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山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永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山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南山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宝安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德开发区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宝安支行
合计 700,261,891.87 24,055,920.57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38.00
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55
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1,438.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完成。
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052.10
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016
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5,052.1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3 年 2 月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
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理
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
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
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
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实际收
关联 金额 余额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计年收益率 益(万
关系 (万元) (万元)
元)
深圳可立克 中国光大银行 2025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 收益 A1.3%,
保本浮动收
益型
限公司 深圳分行 品 308 收益 C2.25%
深圳可立克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 高 档 收 益 率
交通银行深圳 保本浮动收
(挂 无 5,000.00 2025/1/13 2025/7/22 5,000.00 2.15%;
南山支行 益型
限公司 钩汇率看涨) 低档收益率 1.5%
执行价格,收益率
深圳可立克 (年化)为 2.11%;
招商证券股份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搏 浮动收益凭
有限公司 金”276 号收益凭证 证
限公司 于或等于执行价
格,收益率(年化)
为 1.50%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高 档 收 益 率
安徽可立克
工商银行广德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保本浮动收 2.09%; 6.13
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 益型 低 档 收 益 率
司
型 2025 年第 050 期 A 款 0.75%;
深圳可立克 中国光大银行 2025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
保本浮动收 收 益 A1.3%, 收 益
益型 B2.1%,收益 C2.2%
限公司 深圳分行 品 211
执行价格,收益率
深圳可立克 (年化)为 2.30%;
招商证券股份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搏 浮动收益凭
有限公司 金”314 号收益凭证 证
限公司 或等于执行价格,
收益率(年化)为
深圳可立克 执行价格,收益率
招商证券股份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搏 浮动收益凭
有限公司 金”315 号收益凭证 证
限公司 2、若期末价格小于
或等于执行价格,
实际收
关联 金额 余额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计年收益率 益(万
关系 (万元) (万元)
元)
收益率
(年化)为 1.20%
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
安徽可立克 高 档 收 益 率
工商银行广德 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
支行 款产品-专户型 2025 年 益型
司 率 0.65%
第 206 期 B 款
合计 25,000.00 15,000.00 44.35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有 24,055,920.57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另有 15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50,000,000.00
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000.00 元在交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的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
度出发,终止“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 项目”“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
目”以及“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前述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
况,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变更后拟使用
变更前拟投资 变更后资金用
原定募投项目 5 月 31 日余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投资
金 途
额 额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 越南生产基地
项目 建设项目
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
智能制造项目
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
能制造项目
合计 28,683.00 17,391.16 17,391.16
(1)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原因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326.27
万元,购置了磁性材料分析仪、X 射线检测机、图像尺寸测量仪等先进研发设备,随着公司
在汽车电子磁性元件领域的技术积累,以及公司持续优化研发团队管理和激励,研发效率得
到较大的提升,公司现有研发中心已能够满足公司的研发需求,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终止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673.87
万元,主要是用于建安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随着制造技术的持续发展,公司在项目
实际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优化措施,包括优化生产设备选型、加强整体协同等,预计项
目投入成本将有所降低。经综合考量公司现有产能、市场竞争情况决定终止该项目。
(3)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9,792.51 万元,主要是用于建安工
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该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承诺的达产年,2024 年
度该项目实现效益为 474.78 万元。公司现已建成的光伏储能磁性元件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
求,经综合考量公司现有产能、市场竞争情况决定终止该项目。
综上,基于审慎原则以及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考量,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拟计划终止“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以及“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建设。
近年来,公司部分海外大客户陆续在越南投产,公司虽跟随大客户于 2019 年开始在越
南投资布局生产基地,但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现有产能已供不应求,为更好的满足客户需
求并进一步加强合作,公司亟需扩大在越南当地产能。同时,为有效降低地缘政治变化带来
的压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在越南进一步加大投入扩产生产基地有较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此外,凭借越南的地理、人力、营商环境和税收政策优势,也可以为公司提供成本优势和运
营便利,助力高质量发展。
更的募集资金 17,391.16 万元用于新项目建设投资,建设投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基本预备
费、铺底流动资金等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带来多方面益处:一方面,公司可凭借越南的地理优势,有效降低因地缘
政治变化带来的压力,显著提升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越南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人力
资源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税收政策,将为公司提供成本优势和运营便利,助力公司实现高
质量发展。
投资估算(万元)
序号 项目 占总投资比例
T+12 T+24 总计
项目总投资 12,074.44 6,841.35 18,915.78 100.00%
备注:各项计算尾数如有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
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5 年 8 月 7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本半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71,474.19 1,162.9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391.16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123.95 34,477.1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3.34%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半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 报告期内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度(%) 实现的效 到预计
金投向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3)=(2)/(1) 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 28,187.40 13,029.40 763.78 13,475.57 103.42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897.98 是 否
产线建设项目
是 6,139.50 642.81 51.53 1,326.27 206.32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是 7,603.79 2,029.00 - 2,187.24 107.8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是 10,030.37 244.94 9,792.51 97.63 已终止 1,451.26 否 否
件智能制造项目 20,633.50
是 1,910.00 618.66 102.65 673.87 108.92 已终止 不适用 否 否
智能制造项目
否 17,391.16 2027 年 6 月 30 日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1,474.19 50,741.40 1,162.90 34,477.10 67.95 4,349.24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1,474.19 50,741.40 1,162.90 34,477.10 67.95 4,349.24
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和“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和“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
智能制造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2 月 29 日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案》
。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
具体项目) 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的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终止“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安徽光伏储
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前述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391.16 万元用于越南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673.87 万元,主要是用于建安工程、设备及工器
具购置等,该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承诺的达产年。另该项目已终止,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9,792.51 万元,主要是用于建安工程、设备及
工器具购置等,该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承诺的达产年。另该项目已终止,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38.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完成。
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52.1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详见本报告三(五)
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无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有 24,055,920.57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另有 150,000,000.00 元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50,000,000.00 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000.00 元在交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项目拟投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是否达 改变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承诺项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入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投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 目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1) 金额 益 效益 大变化
汽车电子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安徽光伏储能磁
越南生产
性元件智能制造 10,603.13 0 0 0% 2027/6/30 0 否 否
基地建设
项目
项目
惠州充电桩磁性
元件智能制造项 1,291.34 0 0 0% 2027/6/30 0 否 否
目
合计 17,391.16 0 0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详见本报告四(一)之说明
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