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7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7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刚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临 2025-074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需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开设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总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开立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