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 关于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7 17:06: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交科可转债项目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东兴证券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指定
廖卫江先生、肖华先生作为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现因工作变动原因,
肖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东兴证券委派朱树博先生接替
肖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变更后,公司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廖卫江先生、朱树博
先生(简历附后),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谨此对保荐代表人肖华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附件: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简历
  朱树博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职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曾主持或参与了华新环保、联嘉祥、金盛海
洋、湖南兵器等 IPO 项目,新北洋、兴业证券等非公开发行项目。
 —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江交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