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8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7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本次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69 人,代表股份 27,065,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18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25,941,87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13%。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63 人,代表股份 1,124,0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 66 人,代表股份 1,127,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5%。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
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 63 人,代表股份 1,124,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470%。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10,230.3433 万元通过受让老股和增资的方式
购买上海皮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计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139.6649 万元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共计获得上海皮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9.00%的股权。同
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订投资相关协议及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32%;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5,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74%;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35%;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詹越、薄思远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