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中国移动
股票代码:60094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本公司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告。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
公司负责人何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宇
霆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为更好地回馈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充分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
要,决定 2025 年中期派息每股 2.75 港元,同比增长 5.8%,2025 年全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占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比例较 2024 年进一步提升,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坚持“提质增效重回报”,牢牢把握数智化转型重要机遇,紧扣“一二二五”战略
实施思路,全面推进“三大计划”,深化改革攻坚、创新突破,深化转型升级、动能转换,
深化精细运营、精益管理,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数智化转型取得新成效,
向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司坚实迈进,详情敬请查阅“董事长报告书”章节相关内容。
本半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事宜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该等前瞻性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及其他因素,而
相关因素可能导致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与前瞻性陈述中所暗示的有重大
出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
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形。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外部环境和市场竞争方面涉及的不确定性
因素,敬请查阅“董事长报告书”章节之“未来展望”相关内容。
根据《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持
续监管办法》”),境外已上市红筹企业的中期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合称“A
股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内容;境外已上市红筹企业在确保具备 A 股披露规则要求披露
的内容、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的前提下,可以继续按照境外原有格式编制对应的定期报告,
但应当对境内外报告格式的主要差异作出必要说明和提示。本公司按照《持续监管办法》的
前述规定编制本半年度报告,确保本半年度报告具备 A 股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内容、不影
响信息披露完整性,本公司亦将主要差异事项在本半年度报告“其他重要事项”部分予以列
示,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报告中数据若出现合计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公司简介
公司信息
本公司于 1997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注册,并于 1997 年 10
月 23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在 1998 年 1 月 27
日成为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2022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海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2023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
板上市的股份增设人民币柜台交易。
公司在中国境内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设有全资子公司提供通信及信息服
务,同时面向全球超过 200 个国家和地区提供国际漫游及信息服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
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直接
和间接持有本公司约 69.09%的已发行总股数,余下约 30.91%由其他股东持有。
经过二十多年发展,中国移动已成为全球网络规模第一、客户规模第一、收入规模第一
和创新能力领先、品牌价值领先、公司市值领先、盈利水平领先的通信和信息服务提供商。
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移动语音、短彩信、无线上网、有线宽带、物联网等连接服务,数据中
心、云计算、内容分发网络、算网融合等算力服务,以及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安全等新
一代信息技术能力的平台、应用和解决方案。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总数达 45
万人,移动客户总数达到 10.05 亿户,有线宽带客户总数达到 3.23 亿户。2025 年上半年,
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 5,438 亿元。
中国移动锚定“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司”发展定位,勇担科技强国、网络强国、
数字中国主力军,实施“两个新型”升级计划、“BASIC6”科创计划、“AI+”行动计划,
全面服务生活、生产、治理数智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经济社会民生,为社
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贡献更大力量。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主要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 1:A 股股东持有公司 4.18%股份中包含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的 0.20%股份
注 2: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移财务公司”)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移通信”)直接及间接
持股 92%、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持股 8%,以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由中移通信持股 99.97%、中国移动集团公
司持股 0.03%外,其他专业子公司均由中移通信 100%持股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移动
公司的英文名称: China Mobile Limited
公司的英文简称: China Mobile
公司董事长: 杨杰
公司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胡宇霆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电话: 010-53992600
传真: 010-52616951
电子信箱: zqswb@chinamobile.com
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0楼
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邮政编码: 100033
公司网址: www.chinamobileltd.com
电子信箱: zqswb@chinamobile.com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 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 www.stcn.com
证券日报: www.zqrb.cn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上海交易所: 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 www.hkexnews.hk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0楼
公司股票简况:
A股上市交易所: 上海交易所
A股简称: 中国移动
A股股票代码: 600941
港股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港股简称: 中国移动(港币柜台)及中国移动-R(人民币柜台)
港股股票代码: 941(港币柜台)及80941(人民币柜台)
董事长报告书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克难,牢牢把握数智化转型重要机遇,紧扣“一二二五”1战略实施思路,全面推进“三大
计划”2,深化改革攻坚、创新突破,深化转型升级、动能转换,深化精细运营、精益管理,
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数智化转型取得新成效,向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
创新公司坚实迈进。
同比增长 0.7%。总连接数3达到 38.15 亿,净增 1.45 亿。CHBN4中 HBN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达到 47.6%,同比提升 2.6 个百分点。数字化转型收入5达到人民币 1,569 亿元,同比增
长 6.6%,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 33.6%,同比提升 1.9 个百分点。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42 亿元,同比增长 5.0%;EBITDA6为人民币 1,860
亿元,同比增长 2.0%,EBITDA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 39.8%,同比提升 0.5 个百分点,盈利
能力继续保持国际一流运营商领先水平。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为人民币 838 亿元,自由现
金流为人民币 255 亿元。
为更好地回馈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充分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
要,决定 2025 年中期派息每股 2.75 港元7,同比增长 5.8%,2025 年全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占当年股东应占利润8的比例较 2024 年进一步提升,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基于规模的价值经营持续深化
公司坚持细分市场是基础,把存量经营、价值经营作为长期性、战略性工作,大力加强
产品供给、产品创新,持续深化 CHBN 全向发力、融合发展,稳步推进转型升级、动能转
换。
个人市场——存增一体 精细运营
我们以通信服务为切入点,加快向信息服务转型,开展网龄成长计划和全球通升级计划,
持续巩固规模底座,由基于号卡的规模运营向基于客户、家庭的价值运营升级,不断挖掘需
锚定“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司”一个定位;加快推进“两个转变” ,即从数量规模领先向质量效
益效率领先转变、从注重短中期业绩完成向注重中长期价值增长转变;一体发力“两个新型” ,即系统打造
以 5G、算力网络、能力中台为重点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创新构建“连接+算力+能力”新型信息服务体系;
主动激发“五个红利” ,即创新红利、人心红利、改革红利、人才红利、生态红利
“两个新型”升级计划(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新型信息服务体系) 、“BASIC6”科创计划(大数据、人工
智能、安全、能力中台、算力网络、6G)、 “AI+”行动计划
总连接数包括移动电话、有线宽带、物联网卡、家庭设备、行业设备连接
个人市场(C) 、家庭市场(H)、政企市场(B) 、新兴市场(N)
数字化转型收入包括个人市场新业务(移动云盘等)收入,家庭市场智慧家庭收入,政企市场 DICT 收
入、物联网收入、专线收入,以及新兴市场收入(不含国际基础业务收入)
EBITDA=营运利润+折旧摊销(其中,营运利润为利润总额加回财务费用并剔除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净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等非日常营运项目)
A 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按照董事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
均值 1 港元折合人民币 0.909988 元计算,金额为每股人民币 2.5025 元
公司利润分配基数为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股东应占利润
求、满足需求、创造需求、引领需求,为客户提供功能价值、体验价值和情绪价值,个人市
场基本保持平稳。上半年,个人市场收入为人民币 2,447 亿元。移动客户达到 10.05 亿户,
净增 56 万户,其中 5G 网络客户达到 5.99 亿户,净增 4,691 万户,渗透率 59.6%。移动 ARPU
保持行业领先,为人民币 49.5 元。
家庭市场——品牌引领 智家升级
我们着力构建以家庭为中心的新型融合经营体系,强化“移动爱家”品牌引领,以 AI
为核心能力驱动智慧家庭升级,加快“千兆+FTTR”发展,打造全方位数智化生活体验,家
庭市场保持良好增长。上半年,家庭市场收入为人民币 750 亿元,同比增长 7.4%。家庭宽
带客户达到 2.84 亿户, 净增 623 万户,
其中千兆家庭宽带客户达到 1.09 亿户,同比增长 19.4%,
FTTR 客户达到 1,840 万户,同比增长 264%。家庭客户综合 ARPU 达到人民币 44.4 元,同
比增长 2.3%。
政企市场——行业深耕 量质并重
我们加快推进政企市场体系升级,推进“四个自主”全面提升、 “三大能力”全面增强9,
着力提升标准产品增收贡献、提高 ICT 项目效益水平,加速向高效开放的平台化运营模式
转型,政企市场保持良好增长。上半年,政企市场收入为人民币 1,182 亿元,同比增长 5.6%。
政企客户数达到 3,484 万家,净增 225 万家。加速“由云向智”升级,移动云收入达到人民
币 561 亿元,同比增长 11.3%。5G 垂直行业应用保持领先,5G 专网收入快速增长,达到人
民币 61 亿元,同比增长 57.8%。
To V 车联网市场快速发展,累计服务智能网联汽车超 6,900 万辆,建成首个车路云一体
化试点。商客市场成效明显,商客套餐数达到 3,695 万套,净增 1,011 万套。视联网业务加
快拓展,视联网连接数增长 20.9%,已实现 8,938 万路视频云端互联。低空经济加速卡位,
中移凌云平台10全行业中标占比达到 38%。数联网抢占先机,作为国家数据流通主流技术设
施与实践方案,在 7 个试点城市快速布局。
新兴市场——创新突破 提升贡献
我们着力推动国际业务、数字内容、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四大板块创新拓展,新兴市场
保持良好增长。上半年,新兴市场收入为人民币 291 亿元,同比增长 9.3%。国际业务方面,
进一步发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效应,加强优质产品能力和解决方案出海,上半年国际业
务收入达到人民币 140 亿元,同比增长 18.4%。数字内容方面,不断深化“内容+科技+融合
创新”,上半年数字内容收入达到人民币 149 亿元,咪咕视频 AI 智能观赛累计使用超 1.98
亿人次。金融科技方面,构建“通信+金融”产品体系,上半年产业链金融业务规模达到人
民币 471 亿元,同比增长 24.5%。股权投资方面,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领域
进行投资布局,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达到人民币 72 亿元,同比增长 17.0%。
三大计划成效显著——“两个新型”全面升级
公司全面升级“两个新型”,领先优势不断夯实,供给水平持续提高。
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双千兆”网络保持领先。我们全力锻造 5G 网络领先优
势,上半年 5G 网络投资共计人民币 258 亿元,累计开通 5G 基站超 259.9 万个,净增 18.7
万个,全球率先实现核心网 100%云化融合。RedCap11超 73.2 万站,实现全国县城以上连续
覆盖,有效扩大乡镇农村及室内覆盖,积极推进通感一体、无源物联网等技术创新及应用。
精准建设千兆宽带能力,截至 2025 年 6 月底,千兆覆盖住户达到 5 亿户。算力网络持续引
“四个自主”指自主研发、自主集成、自主交付、自主运维; “三大能力”指前端销售能力、解决方案能
力、集成交付能力
中国移动自主研发的 5G 网联无人机管理运营平台
Reduced Capability,即 5G 轻量化
领。我们积极落实国家“东数西算”工程部署,构建技术和规模全面领先的全国性算力网络,
自建智能算力规模达到 33.3EFLOPS(FP16);系统构建一体化算力光网,算力服务“1-5-20ms”
三级时延圈持续建强;数据中心覆盖全部国家枢纽节点,对外服务 IDC 机架超 66 万架。能
力中台赋能扩大。我们输出统一封装、灵活调用的“能力服务”,上半年上台能力超 1,300
项,调用总量达到 8,035 亿次。打造梧桐大数据平台,汇聚沉淀数据规模超 2,000PB,上半
年调用量超 1,100 亿次。
新型信息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供给水平显著提高。我们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更优
质、更丰富、更有科技含量的信息服务供给,引领、创造、满足深层次信息服务需求。服务
数字生活,17 项产品客户规模过亿;服务产业焕新,累计打造 5G 行业商用案例超 5 万个,
目近 1,300 个。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发布“三个一”12服务举措,推出十项服务承诺,开通
服务监督平台,加快构建“全客户、全业务、全流程、全场景”的数智服务卓越体验保障体
系,切实维护客户权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品牌建设持续深化。推进“1+4+4”战略
品牌体系13建设运营,焕新发布“515 移动爱家日”,推出“移动智企”商客品牌,品牌影响
力持续提升,中国移动入选国际权威品牌数据与分析机构榜单全球品牌百强,品牌价值达到
主阵地、客户交互主平台,APP 月活跃客户超 2.7 亿户,同比增长 49.8%;深化泛终端全渠
道联盟平台化运营,打造终端产业链上下游生态合作共同体,合作渠道商超 20 万家。
三大计划成效显著——“BASIC6”创新突破
公司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以“BASIC6”科创计划为核心构建优势科创能力,
深度赋能“两个新型”升级计划、“AI+”行动计划,驱动向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
司转型发展。
科创体系日臻完善。优化“一体五环”15布局,成立中移九天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
限公司(九天人工智能研究院) ,组建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设立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研究
中心,创建 AI+新型工业化创新研究院。推进“四共”平台建设(共研发管理、共研发平台、
共能力中台、共技术栈),支撑中国移动特色 IPD(集成产品开发)研发体系落地。建强成
果转化机制,升级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双擎驱动”的成果转化金穗体系,对内聚焦降本增
效,加速技术向能力的演进,促进共性能力应用推广;对外聚焦数智赋能,加速能力向产品
的汇聚,推动从技术到产品、从产品到产业的高效转化。
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建成全球首个 6G 小规模试验网,“智
简内生 6G 原型系统”入选 2025 中关村论坛年会重大科技成果;算网智脑业务调度能力达
业界领先水平,创新提出云智算四层架构,发布《云智算技术白皮书》;3D 全真视频在 CBA
赛事首次实现全球小屏端规模商用,提供 360 度沉浸式观赛体验。在国际标准和高价值专利
储备方面,牵头 5G-A、6G 国际标准立项数量居全球运营商前列,担任 3GPP RAN1 主席,
研究范畴;牵头制定的新一代互联网基础协议(SRv6)核心标准在 IETF 组织17正式发布,
成为全球规模部署的基础性标准。公司荣获中国专利奖金奖 1 项,有效专利总量超 1.8 万件,
稳居全球运营商前列。
“三个一”即一套客户服务承诺、一个服务监督平台、一个大服务体系
“1+4+4”战略品牌,即“中国移动”企业品牌, “全球通”“动感地带” “神州行”“移动爱家”四大客
户品牌, “咪咕”“移动云”“梧桐大数据”“九天”四大产品品牌
根据凯度集团公布的《2025 年 BrandZ 最具价值全球品牌 100 强》榜单,中国移动品牌价值达 413 亿美
元,同比提升 33.1%
“一体五环”指由内环(研究院) 、中环(专业公司)、外环(省公司、区域研发机构) 、合作环(高校、
企业联合载体) 、海外环(海外研发机构、国际组织等)构成的科技创新体系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部门
国际互联网工程任务组
前沿布局持续加速。低空智联网领域,构建“通感管导”低空智联网技术体系,部署
具身智能大模型,完成万亿参数级大模型先导试验,九天大模型及智能体在 MVBench、
AndroidWorld 等国际权威榜单名列前茅。新型工业化领域,九天·工业大模型入选 2025 全
球工业大模型 TOP 50 第六名。量子领域,原创提出通量一体技术,量子计算云平台总规模
超 1,200 量子比特,业界领先。
三大计划成效显著——“AI+”行动蹄疾步稳
公司锚定“供给者、汇聚者、运营者”定位,AI 创新发展和规模应用步伐加快,上半
年 AI 直接收入实现高速增长。
“AI+”核心能力加速锻造。增强大算力供给,呼和浩特、哈尔滨两大万卡级超大规模
智算中心高效运营;构建全球领先的“算网大脑”,已在芜湖等多个国家节点落地,总智算
规模19达到 61.3EFLOPS(FP16)。大模型加速突破,全栈自主可控、行业深度赋能、多模态
领先、安全可信可靠的“九天”通专大模型矩阵全新升级到 3.0,重点布局能源、交通、新
型工业化、医疗、教育等超 50 款行业大模型;打造多模型和智能体聚合服务引擎 MoMA,
实现大小模型、不同模态、各类工具链与智能体的自主选择、最优匹配,切实满足客户对
AI“低成本、高性能、优体验”的需求。大数据加速汇聚,打造超 200 款多模态数据标注
治理工具,建成覆盖 32 个行业、超 3,500TB 通用高质量数据集,支撑建设保定、长沙国家
级数据标注基地。
“AI+”生态汇聚深入推进。 上线 AI 焕新社区,聚合央企和产业链力量,打造面向全
社会的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创新载体,汇聚超 200 个通用及垂直行业大模型,覆盖 13 类行业
近 160 个高质量数据集,首批开放来自 16 个行业共计 40 个央企战略性高价值场景。构筑智
能共创平台,设立 AI 训练、评测、产业创新三大基地,组建国际科学智能联盟,加速跨产
业、跨学科融合创新。强化产业投资布局,丰富链长基金、直投等产投协同模式,打造 AI
能力联合舰队,推进参股企业供需对接、能力共建。
“AI+”应用创新百花齐放。面向千行百业,建强 AI+DICT 服务体系,上半年 AI+DICT
签约项目达到 1,485 个,联合能源、水利、农业等行业央企共建行业大模型,赋能新型工业
化走深走实,助力各行各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面向千家万户,推动全量产品和服务嵌入 AI,
“AI 化产品”客户合计近 2 亿户;发布 AI 智能助理灵犀智能体 2.0,月活跃客户突破 6,000
万户;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发布 AI 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首批信息消费
“新三样”产品。面向千城万村,聚焦公共安全、应急响应、社区服务等社会治理需求,全
面升级城市超脑,支撑超 4,800 个智慧城市、数字乡村项目。
与此同时,公司系统优化数智化领域组织体系,设立数智化部,大力推进 AI 人才队伍
建设,推动 AI 深度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AI+网络运营,8 个高价值场景达到 L4 高阶
自智;AI+研发设计,部署研发领域 AI 智能体,在 5 家子企业试点研发大模型智能编码助
手;AI+营销服务,“增强智能客服”大模型应用扩大,“AI+服务”占比较上年底提升 5.7
个百分点;AI+经营管理,“AI+”覆盖办公、人力、财务、审计、供应链等多领域百项场景。
改革效能充分释放
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和管理创新,内生动力、创新活力、发展潜力有效激发。
企业改革走深走实。机制改革纵深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动,多项重点改革
视觉-语言-动作
总智算规模包括自建及租赁智算规模
举措落地实施;加强战客、商客领域组织保障,优化数智化领域、人工智能领域组织体系;
深化子企业治理机制改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持续推动员工队伍结构优化,提升队伍能力,
不断健全用工市场化管理机制。科学管理不断加强,优化“管战建”协同机制,推进“战略
+运营”管控型总部建设,进一步提升战略执行能力;持续深化精益管理,把“精准、精细、
精益”贯穿到经营管理工作全流程;围绕成本、资金、资产等各要素,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
项行动。基层改革落地见效,聚焦科技创新和市场化改革双轮驱动,持续深化“科改行动”
“双百行动”子企业改革。优化专精特新团队培育机制,累计 9 家荣获省级以上“专精特新”
企业认证。建强“特区+重点团队+储备库”科研特区体系,在科研管理、人才培育、创新
激励方面推行新机制、新模式。
开放合作巩固扩大。加强战略合作,积极与各级政府、企业、高校广泛建立并深化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信息服务跨界协同,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资本合作,大力推进人
工智能、天地一体网络、算力网络、量子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布局,产投
协同力度持续加大。加强创新合作,深入实施“联创+”计划,不断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创新,
强。加强产业合作,提升链长带动效能,启动实施“产业链强链计划”,持续提升产业引领
力和产业韧性,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持续发挥 GTI 国际合作平台作用,汇聚 424 家国际
运营商、产业合作伙伴。
ESG 表现赢得广泛赞誉
我们秉持诚信、透明、公开、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确保高水平的
公司治理。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持董事会高效运作,优化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不断增进市场认同;持续筑牢依法合规经营防线,合规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依法治企能力和
合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强化穿透式监管,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提升风险预
警能力和风险管控效果,护航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秉持“至诚尽性、成己达人”的履责理念,充分发挥企业专
长,持续在引领新型信息服务、赋能美好数智未来、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数字人才培育、
推进数智乡村振兴、践行绿色低碳运营、筑牢网络安全防线、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助力
抢险救灾、开展公益慈善等领域贡献力量,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2025 年 2 月,中央广
播电视总台、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授予中国移动“ESG 榜样示范基地”称号。
未来展望
当前,公司正处于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动能转换期“三期交织”的关键阶段,既
面临诸多压力挑战,更具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行业转型压力愈发凸显。人口红利加速
消退,传统通信需求渐趋饱和,市场竞争有所加剧。新型业务仍在培育中,新旧增长动能亟
需加速转换。另一方面,数智时代机遇更加广阔。AI 发展日新月异,技术演进和产业落地
齐头并进,加速重塑人类生活、生产、治理方式,孕育“碳硅融合”的新发展动能,为行业
发展带来广阔前景。一是以 AI 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为代表的硅基个体数
量将急剧增加,促进网络连接规模的成倍增长。二是数字空间与现实世界将深度融合,极大
激发算力、数据等全社会共性需求。三是碳硅深度协同的大规模创新生态将加速形成,催生
更多软硬一体、形态多元的新产品新应用,开辟一批百亿级、千亿级的智能经济新赛道。
面对机遇与挑战,公司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守
正创新、稳中求进,紧扣“一二二五”战略实施思路,全面实施“三大计划”,全面推进“三
个深化”20,抓细抓实经营发展,促进经营效益、增长潜力、发展价值持续提升;大力提升
服务质效,做实承诺践诺,以满意服务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持续深化改革落地,加快科技
深化改革攻坚、创新突破,深化转型升级、动能转换,深化精细运营、精益管理
创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整合能力、集成能力和运营能力三大转型能力;全面落实“人工智能
+”行动,加快释放 AI+规模效应,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高水平建设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
技创新公司,为广大股东、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致谢
最后,借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对全体股东、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给予的支持帮助,
对全体员工的辛勤付出致以衷心感谢!
杨杰
董事长
香港,2025 年 8 月 7 日
对中期业绩若干事项的讨论
全面推进“三大计划”,深化改革攻坚、创新突破,深化转型升级、动能转换,深化精细运
营、精益管理,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于2025年6月30日 于2024年12月31日 变化
营业收入 543,769 546,744 -0.5%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466,989 463,589 0.7%
利润总额 107,073 103,149 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235 80,201 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8,366 73,038 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832 131,377 -3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94,371 1,356,732 2.8%
总资产 2,092,440 2,072,827 0.9%
主要财务指标
EBITDA 185,958 182,270 2.0%
注1
EBITDA率 34.2% 33.3% 0.9pp
EBITDA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39.8% 39.3% 0.5pp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3.90 3.75 4.0%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3.87 3.73 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3.63 3.41 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 6.0% 0.1pp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 5.5% 0.1pp
注 1:EBITDA 率=EBITDA/营业收入
公司坚持审慎的财务政策,严密管控财务风险,致力于持续保持健康的现金流产生能力
和保值增值能力,科学配置资源,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和水平,巩固和发展良好的经济效益,
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营业收入
公司坚持细分市场是基础,把存量经营、价值经营作为长期性、战略性工作,大力加强
产品供给、产品创新,稳步推进转型升级、动能转换。2025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5,438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0.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4,670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0.7%;
其他业务收入为 768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7.7%。语音业务收入为 342 亿元,比上年同期
下降 5.7%;短彩信业务收入为 161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0.7%;无线上网业务收入为 1,955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7%;有线宽带业务收入为 68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9%;应用
及信息服务收入为 1,36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9%,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贡献达 1.7 个
百分点。
成本费用情况
公司深入推进精益管理,通过加强源头管控、推进集约管理、转变经营模式、深化 AI
赋能等手段,推动各领域成本应管尽管、应控尽控。
主营业务成本 297,121 296,765 0.1%
其他业务成本 74,730 81,520 -8.3%
销售费用 28,784 29,222 -1.5%
管理费用 26,949 27,333 -1.4%
研发费用 10,382 11,971 -13.3%
财务费用 -1,350 -942 43.3%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为 747 亿元,同比下降 8.3%,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3.7%。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为 288 亿元,同比下降 1.5%,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5.3%。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为 269 亿元,同比下降 1.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5.0%。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为 104 亿元,同比下降 13.3%,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9%。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为-14 亿元,其中利息收入为 30 亿元,利息费用为 17 亿元。利息费用主要为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盈利水平
公司持续推进提质增效,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继续保持了良好的盈利水平。2025 年上
半年,营业利润为 1,063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4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率为 15.5%,比上年同期提升 0.8
个百分点;EBITDA 为 1,860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EBITDA 率为 34.2%,比上年同
期提升 0.9 个百分点,EBITDA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 39.8%。
资本结构
公司财务状况继续保持稳健。截至 2025 年 6 月底,资产总额为 20,924 亿元,负债总额
为 6,93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3.1%,比上年末下降 1.2 个百分点。位于境外地区的资产规
模不重大。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 1,058 亿元,较上年期末增长 39.7%,原因为政企业务带
来的应收账款增加,而政企客户回款大多集中在年末,年中应收账款通常高于年末。
公司并无任何带息借款。公司一贯坚持审慎的财务风险管理政策,偿债能力雄厚,实际
利息保障倍数注 1 为 60 倍。
于 2025 年 于 2024 年
流动资产 544,774 568,559 -4.2%
非流动资产 1,547,666 1,504,268 2.9%
资产总额 2,092,440 2,072,827 0.9%
流动负债 616,424 633,018 -2.6%
非流动负债 77,122 78,570 -1.8%
负债总额 693,546 711,588 -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94,371 1,356,732 2.8%
少数股东权益 4,523 4,507 0.4%
总权益 1,398,894 1,361,239 2.8%
注 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现金流
稳定的业务及收入增长、精细的成本管控以及规模效益的进一步发挥使得公司持续获得
健康的现金流。2025 年上半年,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 838 亿元, 同比下降 36.2%,
主要由于公司为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了付款进度。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 1,342 亿元,同比增长 57.0%,主要由于公司持续优化资金运作安
排。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 221 亿元,同比下降 60.1%,主要受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
其非上市附属子公司在中移财务公司存款规模变动影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832 131,377 -3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249 -85,482 5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32 -55,514 -60.1%
环境与社会责任
任行动主线,在发挥信息技术赋能作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支持公益慈
善、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可持续发展
自2006年起,公司注重将自身可持续发展融入国家可持续发展进程,立足国家发展需
要与企业发展战略,借鉴国际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的通行标准和最佳实践,建立并完善一
系列可持续发展政策体系、内控制度以及管理机制和流程,建立起包括策略、执行、沟通
和绩效四大模块并形成战略性可持续发展闭环管理体系。公司勇担科技强国、网络强国、
数字中国“三个主力军”,锚定“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司”发展定位,深入践行
“至诚尽性、成己达人”的履责理念,全力推动信息技术发挥赋能作用,以自身发展有力
推动全社会数智化转型、可持续发展。公司积极与各利益相关方开展社会责任沟通,倾听
收集相关方意见建议,回复关切问题,形成企业与相关方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中国移动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
策略管理 执行管理 沟通管理 绩效管理
? 可持续发展理念 ? 可持续发展大团队建设 ? 可持续发展报 ? 可持续发展融入战
? 可持续发展战略 ? 可持续发展专题研究与 告编制、发布与 略绩效管理
与规划 宣贯培训 传播 ? 优秀企业社会责任
? 可持续发展管理 ? 可持续发展实质性议题 ? 利益相关方日 实践评选
制度及专项政策 识别与管理 常及专项沟通
? 可持续发展融入专业管
理
以《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2024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内容为主体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 2024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连续第十二年获得“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专家委员
会”五星以上评价,连续三年获得“五星佳”评价。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2024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主要参考
标准/规范/披露建议名称 发布主体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 财政部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ESG)守则》 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上海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 国务院国资委
《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 联合国
《GRI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
《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 1 号——可持续发展相关财
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 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
露准则第 2 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
《社会责任指南(ISO 26000)》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环境信息情况
公司扎实推进“C?三能——中国移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C?三能计划”),
截至 6 月底,助力社会减排约 1.8 亿吨二氧化碳。
增强统筹管总能力。对标世界一流,编制“C?三能计划 2.0”方案,明确碳达峰、碳中
和目标规划,细化无线、算力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举措;印发绿色节能降碳领域“一张投资
指引清单、一套立项评估标准、一批成熟技术方案”,加强节能降碳投资牵引,明确绿色能
源等 4 个方向 12 项投资建设任务;开发绿智能碳管理平台,实现全公司绿色低碳数据数智
化统筹管理。
扩大节能降碳成效。稳步推进“绿智无线”“绿智算力”“绿智光网”“绿智楼宇”工
程,截至 6 月底,无线网总能耗同比压降 2.5%,4G、5G 网络单站能耗 1-6 月月均值较上年
全年月均值分别降低 6.7%和 4.3%;数据中心和通信机楼年化 PUE 均值由 1.35 降至 1.33。
积极引入清洁能源,购买绿电 10.2 亿度,直接减少自身碳排放 54.8 万吨。截至 6 月底,公
司万元营业收入(可比价)综合能耗和碳排放分别同比下降 5.1%和 5.0%。
提升赋能降碳声量。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新绿杯”最佳实践赛事,组织评选 2024 年
度“移碳先锋”,积极发挥“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降碳杠杆作用;组织完成 2025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不断强化公司绿色低碳影响力、品牌形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公司充分发挥数智能力特色优势,持续抓好“规划引领、数智赋能、管理提升”工作,
取得积极成效。实际控制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连续七年在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考核中获得最高
等级评价,连续六年位居中央企业前三,连续两年位居央企第一。
聚焦文旅资源,建设并正式发布“和美乡途”央企文旅帮扶平台,开创国资央企文旅帮
扶新模式;深化消费帮扶,开展“‘智赋和美乡村 豫见多彩中原’央企消费帮扶聚力行动”,
凝聚央企帮扶合力;提升培训质效,与清华大学合作举办“中国移动乡村振兴带头人研修班”,
打造智志帮扶标杆;发挥数智化优势,拓展 5G 智慧农业示范项目,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
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
支持公益慈善事业
公司持续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勇担社会责任,助力共同富裕。连续第20年开展“蓝色
梦想——中国移动教育捐助计划”,支持全国教育水平薄弱地区能力提升和设施建设。连
续第15年开展“中国移动爱‘心’行动——困境先心病儿童救助计划”,为困境先心病儿
童提供免费筛查与救治。运营“中国移动公益平台”(民政部批准的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
网募捐信息平台之一),助力汇聚更多社会资源、更好服务社会发展。
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事会审议通过,王利民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自 2025 年 1 月起生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召开 2025 年股东周年大会,执行董事王利民先生、李荣华先生,独
立非执行董事姚建华先生于本次周年大会上重选并获得连任。
孙迎新先生于 2025 年 2 月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程建军先生、陈怀达先生分别于
利润分配方案
为更好地回馈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充分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
要,决定 2025 年中期派息每股 2.75 港元,同比增长 5.8%,2025 年全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占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比例较 2024 年进一步提升,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根据 2025 年股东周年大会《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的授权,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决议案批准采纳本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该计划”)。有关该计划的详情,请参阅下文各段以及本公司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14 日有关《建议采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通函。
目的
该计划旨在(1)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员工与股东、投资者及本公司
的利益均衡机制;(2)建立股东、本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本公司
业绩提升和长期稳定发展;及(3)有效吸引、激励和保留本公司核心骨干员工,支撑本公
司战略转型和长远发展。
激励对象范围
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本公司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
本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激励对象的评估结果应达
到或超越本公司绩效考核的有关标准。
有效期
除非按该计划内相关规定提前终止,该计划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起
生效。
授予总量
依据该计划(及任何其他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行使时发行的普通股总量累计不得
超过 2,047,548,289 股,即批准该计划之日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除非经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在该计划的有效期内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包括
已行使或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予以行使时所发行及将发行的普通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总
额的 1%。
申请或接纳费用
激励对象就申请或接纳股票期权的授予无须支付任何费用。手续上激励对象接纳股票期
权的授予须支付 1.00 港元的象征性代价。
股票期权的失效及注销
若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若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发
生,则其股票期权将自动失效,且本公司董事会应停止授予新股票期权,注销其尚未行使的
股票期权,并收回其从行使股票期权中获得的任何收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半年度期间之股票期权的详情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按该计划本公司并未授出任何股票期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该计划下股票期权的详情载列如下:
授予对象 本公司的员工
所授出股票期权涉及普通股数目:
-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未行权 132,408,080 543,088,575
-于期内授出 - -
-于期内行权 44,059,967 50,177,055
-于期内失效及注销 145,789 3,052,487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行权 88,202,324 489,859,033
授予日 2020 年 6 月 12 日 2022 年 9 月 19 日
行权价格(根据公平市场价格原则
每股普通股 55.00 港元 每股普通股 51.60 港元
厘定,定价基准日为授予日)
在紧接授予日之前的收盘价 每股普通股 54.75 港元 每股普通股 51.45 港元
剩余计划授权限额:
-于 2025 年 1 月 1 日 1,214,455,961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1,217,654,237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不得行使股票期权;若达到该计
划规定的开放行权条件,授出的股票期权将分三批开
放如下:
(i) 第一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 40%)将于授予
行权有效期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行权
(ii) 第二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 30%)将于授予
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行权
(iii) 第三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 30%)将于授予
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行权
行权有效期结束时间 授予日起 10 年后
所授出股票期权的价值(使用二项 每股普通股 4.00 港元 每股普通股 3.28 港元
式模型并以授予日为计算日期所计 由于二项式模型所采纳的多项预期未来表现假设存在
算得出的加权平均公允价值) 主观性及不确定因素,以及模型本身存在若干内在限
制,故此计算方法受到若干基本限制。股票期权价值
随着若干主观假设的不同变量而变动,所使用变量的
任何变动或会对股票期权估计公允价值造成重大影响
详情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股份支付”
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履
如未能及时
承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行应说明未完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期限 承诺时间 履行应说明
类型 内容 行期 严格 成履行的具体
下一步计划
限 履行 原因
不主动放弃公司的 自公司的 A 股股票在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港)集
股份限售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上海交易所上市之日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制人地位 起三十六个月内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 自公司的 A 股股票在
关于稳定 A 股股价
其他 公司、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 上海交易所上市之日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的预案及承诺
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 起三年内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
其他 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长期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填补措施的承诺
理人员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
关于不存在虚假记
与首次公 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其他 载、误导性陈述或 长期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发行相 理人员、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关的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
关于适用法律和管
其他 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长期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辖法院的承诺
理人员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
其他 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长期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约束措施
理人员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
其他 公司 长期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情况的承诺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港)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解决同业竞争 长期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的承诺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履
如未能及时
承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行应说明未完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期限 承诺时间 履行应说明
类型 内容 行期 严格 成履行的具体
下一步计划
限 履行 原因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港)集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
解决关联交易 长期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联交易的承诺
关于房产土地 关于房产土地相关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长期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相关安排 安排的承诺
关于知识产权 关于知识产权相关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长期 2022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相关安排 安排的承诺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145,000 0.67 - - - -144,145,000 -144,145,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
- - - - - - - - -
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0,420,000 0.05 - - - -10,420,000 -10,420,000 - -
境外自然人持
- - - - - - - - -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1,517,317,437 100.00 94,237,022 - - - 94,237,022 21,611,554,459 100.00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因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解禁,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144,145,000 股,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相应增加 144,145,000 股;因
港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新发行无限售条件港股股份(境外上市的外资股)94,237,022 股。报告期内,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减少 144,145,000 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增加 238,382,022 股,股份总数增加 94,237,022 股。以上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变
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期初限售 报告期解除 报告期增加 解除限售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名称 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日期
战略配 首发战略
售部分 配售限售
合计 144,145,000 144,145,000 - - / /
解除限售的战略配售部分已于 2025 年 1 月 6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详情请参见公
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 90,93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注 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0,931 户中:A 股 83,446 户,港股 7,485 户。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 1 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 3 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东性质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 14,890,116,842 68.90 - 无 - 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 99,759,126 5,586,159,038 25.85 - 未知 - 未知
港股股东 A1 - 82,309,500 0.38 - 未知 - 未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42,367,000 0.20 - 无 - 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 16,202,321 36,960,389 0.17 - 无 - 其他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4,734,000 0.16 - 无 - 国有法人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41 25,523,294 0.12 - 无 - 国有法人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147,215 0.12 - 无 - 国有法人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22L-CT001 沪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13,059,724 21,674,276 0.10 - 无 - 其他
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1 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 3 出借股份)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14,890,116,842 境外上市外资股 14,890,116,84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 5,586,159,038 境外上市外资股 5,586,159,038
港股股东 A1 82,309,5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82,309,50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42,367,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367,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 36,960,389 人民币普通股 36,960,389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4,7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734,000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25,523,294 人民币普通股 25,523,294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147,215 人民币普通股 25,147,215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 沪 23,947,243 人民币普通股 23,947,24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21,674,276 人民币普通股 21,674,276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不适用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未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注 1: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收集个人资料应向资料当事人说明收集资料是否为必须事项,香港上市规则及港股信息披露规则均未要求披露持股 5%以下的个人股东信息。基于《个
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前述规定,公司未披露其余持股比例低于 5%的港股股东信息,仅披露持股数量。
注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
港股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
注 3:港股股票(境外上市外资股)不涉及 A 股股票转融通相关事项;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 A 股股东,期初期末均不存在转融通出借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 A 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 A 股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持
有的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 A 股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
者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内股份增 增减变动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减变动量 原因
梁高美懿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00 20,000 - /
张冬 副总经理 1,100 1,100 - /
注:梁高美懿女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港股,张冬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 A 股。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约定中移通信及其子公司接受中国铁塔提供的电信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塔类产品、室分
产品、传输产品和服务产品等,协议有效期 10 年,届满后可自动续展。2016 年 7 月及 2018 年 1
月,中移通信与中国铁塔分别签订《商务定价协议》及补充协议,对前述协议中的相关产品和服
务定价进行约定,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4 月,中移通信与中国铁塔签订《服务
协议》,将《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中移通信与中国
铁塔签订《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新协议”),新协议保持了原有商务定价框架体
系,通过增加共享折扣等给予运营商一定的租费优惠,并提高了运营商对中国铁塔服务质量和运
营保障能力的要求,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合作协议,包括《5G 网络共建共享合作协议》《5G 网络维护合作协议》《市场合作协议》及《网
络使用费结算协议》,2021 年 9 月 10 日双方签订《5G 网络共建共享补充协议》。基于该等合作
协议,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行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基于“平等自愿、合作共赢、优势互
补”的原则开展合作,共同探索产品、运营等方面的模式创新,坚持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行业
可持续发展。双方围绕中国广电获得的国家相关部门授权使用的 700MHz 全部频率共建共享
用费。
报告期内,上述合同均正常履行。
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499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14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14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1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公司担保业务为公司子公司中移财务公司向公司其
他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以及公司子公司中国
担保情况说明 移动国际有限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严格遵
守和执行有关规定。
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共同对外投资
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及重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批准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并批准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上限;批准公司与中国铁塔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
易协议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履行与中国铁塔的《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该事项已
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度预计 2025 年上半年实
金额上限 际交易额
中国移动集
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销
团公司 47 10.42
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其中:向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启明星辰”
)销售
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购
其中:从启明星辰购买 19 3.22
收入类:向铁塔提供设计施工与维护服务、物
业租赁及管理服务、以及电信服务等
中国铁塔 费用化支出:铁塔相关资产租赁与维护、包干
电费、租赁负债利息支出等
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服务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中国移动集
团公司、启明星辰之间的金融业务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存款业务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每日最高 存款利率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存款限额 范围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存入金额 取出金额
中国移动集团公 实际控制人
司及其非上市附 及其附属子 80,000 0.25%-1.54% 18,884 122,425 81,738 59,571
属子公司 公司
实际控制人
启明星辰 3,000 0.25%-1.35% 0 68 68 0 注1
控制的主体
合计 / / / 18,884 122,493 81,805 59,572
(2)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业务类型 总额 实际发生额
注1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实际控制人 委托贷款手续费
注1:存款业务中,启明星辰期末余额为6.79万元;其他金融业务中,本公司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办理与其下属子公司的委托
贷款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为人民币0.30万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
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者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本公
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和 2025 年半年度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 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收入 利润 务收入 务利润
中国移动 通信及信
公司 务
中国移动
通信及信
通信集团
广东有限
务
公司
中国移动
通信及信
通信集团
浙江有限
务
公司
注:中移通信相关财务数据为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会计处理方法
提供通信铁塔建设、维护、运营
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鉴于本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且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按
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半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适用中国会计准则前境内外会计准则仍
存在差异。自 2008 年采用中国会计准则后,无新增重大会计准则差异。该等准则差异对本公司合
并净利润和合并净资产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净利润 净资产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84,273 80,257 1,398,894 1,361,239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调整增加:
因以前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
额、商誉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 - - 35,300 35,300
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存在差异 1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84,273 80,257 1,434,194 1,396,539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注 1:因以前年度收购 8 省和 10 省运营子公司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存在差异。本公司分别于 2002 年和 2004 年向最终控股母公司收购了其内地 8 省和 10 省的移动通信业
务及资产。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并进行摊销,
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将尚未摊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冲销并减记了本公司资本公积。而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
告会计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进行摊销,并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摊销,剩余商誉账面价值每年及当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因此,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出现净资产差异,2008
年 1 月 1 日,差异额为人民币 353.00 亿元,并持续至今。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6 月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0
小计 7,6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52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
合计 5,869
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685 主要为客户备付金、履约保证金存款等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13 主要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等
合计 11,098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载于本半年报的财务报告章节“公
允价值估计”。
财务报告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资 产 附注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四(1) 190,262 242,2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2) 145,688 153,194
应收票据 452 1,103
应收账款 四(3) 105,822 75,741
预付款项 四(4) 9,977 8,315
其他应收款 四(5) 19,725 16,511
存货 四(6) 11,378 11,229
合同资产 四(7) 21,813 20,665
其他流动资产 四(8) 39,657 39,526
流动资产合计 544,774 568,55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四(9) 7,357 7,331
其他债权投资 四(10) 18,122 10,856
长期应收款 2,828 2,759
长期股权投资 四(11) 199,355 198,5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12) 11,334 3,07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四(13) 242,399 209,422
固定资产 四(14) 673,565 714,494
在建工程 四(15) 95,328 74,271
使用权资产 四(16) 81,508 80,625
无形资产 四(17) 47,784 50,804
其中:数据资源 454 560
开发支出 四(17) 3,141 2,157
其中:数据资源 320 56
长期待摊费用 四(18) 5,111 5,435
商誉 5 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19) 54,333 50,7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四(20) 105,496 93,7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47,666 1,504,268
资产总计 2,092,440 2,072,827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四(21) 18,440 40,843
应付账款 四(22) 315,945 354,341
预收款项 四(23) 76,534 79,920
合同负债 四(24) 40,365 54,964
应付职工薪酬 四(25) 27,398 5,779
应交税费 四(26) 19,744 21,549
其他应付款 四(27) 78,734 41,3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四(28) 37,495 32,512
其他流动负债 四(29) 1,769 1,781
流动负债合计 616,424 633,01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四(28) 54,437 55,930
递延收益 四(30) 9,575 9,27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四(31) 6,902 7,0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19) 3,590 3,8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18 2,48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7,122 78,570
负债合计 693,546 711,588
股东权益
股本 四(32) 466,761 461,838
资本公积 四(33) (303,428) (301,501)
其他综合收益 四(34) 4,148 4,626
专项储备 四(35) 384 354
一般风险准备 2,838 2,838
未分配利润 四(36) 1,223,668 1,188,5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94,371 1,356,732
少数股东权益 4,523 4,507
股东权益合计 1,398,894 1,361,23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092,440 2,072,82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项 目 附注 6 月 30 日止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一、营业收入 四(37) 543,769 546,744
减:营业成本 四(37) 371,851 378,285
税金及附加 四(38) 1,944 1,778
销售费用 四(39) 28,784 29,222
管理费用 四(40) 26,949 27,333
研发费用 四(41) 10,382 11,971
财务费用 四(42) (1,350) (942)
其中:利息费用 1,684 1,672
利息收入 2,965 2,980
加:其他收益 854 1,461
投资收益 四(44) 8,340 8,8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197 6,15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四(45) 5,084 5,471
减:信用减值损失 四(46) 12,995 12,027
资产减值损失 四(47) 197 318
二、营业利润 106,295 102,506
加:营业外收入 四(48) 1,264 990
减:营业外支出 四(49) 486 347
三、利润总额 107,073 103,149
减:所得税费用 四(50) 22,800 22,892
四、净利润 84,273 80,257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84,273 80,257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235 80,201
少数股东损益 38 56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续)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项 目 附注 6 月 30 日止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四(34) (472) 1,5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78) 1,534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221 (3)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5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96 (6)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亏损)/收益 (699) 1,537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亏损)/收益 (569) 73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38) 677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8 12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 11
六、综合收益总额 83,801 81,8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3,757 81,73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4 67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四(51) 3.90 3.75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四(51) 3.87 3.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项 目 附注 6 月 30 日止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26,428 525,46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2 3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53)(c) 2,050 2,2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8,970 528,0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8,580) (308,96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941) (57,2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292) (29,6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5) (8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5,138) (396,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53)(a) 83,832 131,3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四(53)(d) 25,667 25,461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5,707 6,6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93 36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53)(f) 85,668 57,0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335 89,4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5,540) (73,4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四(53)(e) (60,776) (33,73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6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53)(g) (115,199) (67,7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1,584) (174,966)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249) (85,4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74 2,72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53)(h) 40,686 6,1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760 8,88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9,367) (46,93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53)(i) (18,525) (17,4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892) (64,400)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32) (55,5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4) 13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四(53)(b) (72,743) (9,4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53)(b) 167,309 141,5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53)(b) 94,566 132,0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附注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增减变动额 4,923 (1,927) (478) 30 - 35,091 16 37,655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478) - - 84,235 44 83,80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4,923 (1,927) - - - - - 2,996
四(32)/
三、专项储备变动 四(35) - - - 30 - - - 30
四、利润分配 - - - - - (49,144) (28) (49,172)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附注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增减变动额 2,902 194 1,528 20 - 33,168 72 37,88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534 - - 80,201 67 81,80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2,902 194 - - - - 5 3,101
三、专项储备变动 - - - 20 - - - 20
四、利润分配 - - - - - (46,898) - (46,898)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6) - - 6 - -
六、股份回购 四(36) - - - - - (141) - (14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7 年 9 月 3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注册。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
在中国内地及香港提供通信及信息相关服务(就本合并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
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本公司的直接控制方为中国移动香港(BVI)有
限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
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内地)。本公司注册办公地址为香港中环皇
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0 楼。
本公司的普通股分别于 1997 年 10 月 23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
所”)和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交易所”)上市。
于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1)。
本合并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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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
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2023 年修订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24 号—注册制下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的相关披露规
定编制。
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
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水平。从性质来看,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
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来看,公司主要考虑
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
本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合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
金流量。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
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主要经营地区为中国内地,本公司位于内地的各子公司以人民币为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位于中国香港的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合并财务报表以人
民币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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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企业合并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
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考
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
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以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
法进行处理。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
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
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
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工具或债务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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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
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
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
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
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
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
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
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
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
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
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
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
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
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
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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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基准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
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
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
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
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
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
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及以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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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
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
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
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
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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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债务工具(续)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
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
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
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
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
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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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
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
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
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
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
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欠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欠款人履行其合
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
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
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
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
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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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
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
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类别组合,如应收个人客户组合、应收政企客户组合等,并在组
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
的应收票据等,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
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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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除其他权益工具之外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亦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
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
是,本集团的到期款项收回的程序仍会影响被减记的金融资产,如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
后又收回的,则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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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
应付款、租赁负债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
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
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
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
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d)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
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
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
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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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e)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集团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1)该金融工
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
具。
(10) 存货
(a) 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包括设备、终端等)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获取成本入账,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 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周转
材料通常于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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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
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
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
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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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
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
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
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
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
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被投资单位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必
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e) 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
相关负债的一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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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续)
(e) 共同经营(续)
本集团主要按照下述原则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
-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 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 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2)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信设备(如电信收发设备、交换中心及网络传
输设备等)、办公设备及其他等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
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
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
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
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及预计净残值后的账
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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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固定资产(续)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续)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30 年 3% 3.23%-12.13%
通信设备 5-10 年 0%-3% 9.70%-20.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3-10 年 3% 9.70%-32.33%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至少每年进行复核。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
(16))。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后开始计提折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标准为楼宇的实体建造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通信设
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是系统割接上线或通过验收测试。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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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数据资源及电信服务频谱等,以成本计
量。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
定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如有)后按直
线法在预计使用年限或受益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20-50 年
软件 2-5 年
著作权 2-5 年
电信服务频谱 15 年
数据资源 2-5 年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至少每年进行复核。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
(16))。
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按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
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是指企业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过程
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含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合作研发费用、相关研发设备的折
旧等各项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
以资本化,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如何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能够被证明;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
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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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
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
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6)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
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
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
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 或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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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
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按照中国内地有关法规,本集团在内地
注册的各子公司职工参加了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本集团为职工缴纳基
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短期薪酬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
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
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
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及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
补充退休福利等,除补充退休福利外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养老保险与强积金
本集团中国内地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
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
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及在香港注册的子公司按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规定为员工向独立管理
机构作出的强积金供款,且缴款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故该供款于发生时计入本
集团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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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续)
年金
年金为本集团符合条件的员工加入的一项由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统一安排的由第三方保险
机构管理的退休计划,按员工薪资的一定比例或按年金相关之条款由本集团作出供款,
供款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补充退休福利
除参加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设定提存计划外,本集团根据相关政策规
定向满足一定条件的已退休职工提供一项补充退休福利计划。在该计划下,本集团按照
一定标准每年向退休职工发放或报销一定的补贴及医疗费用等。本集团将该计划下的未
来支付义务折现后确认为负债,并计入损益。因精算假设变化等重新计量该项负债而产
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c)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
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
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
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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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股份支付
本集团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
集团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基于授予日普通股股价等信息
和参数确定股票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本集团授予的股票期权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
行权职工人数变动、预计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
最佳估计,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损益,
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直至股票期权行权转入股本或股票期权到期转入未分配利润为止。
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
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
确认成本或费用。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股本的金
额,将其转入股本。
本公司向子公司员工授予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内列作长期股
权投资的增加,并在合并报表中抵销。
(19)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
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
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示为其他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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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
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1) 收入确认
本集团主要通过与客户签订可取消的月度合同或通常需缴纳预付款且/或存在提前离网
罚金的固定服务期合同,向客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其他通信服务,并向客户销售通信相
关的产品。
对于本集团提供的通信服务、通信相关产品及/或其他服务/产品,若客户可以从这些服
务或产品中获益,且本集团转让这些服务或产品的承诺是可以单独识别的,则本集团将
其识别为单项履约义务。
收入根据本集团转移所承诺的履约义务给客户时,有权获取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交易
对价来衡量,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的金额。交易对价一般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且不包含
重大融资成分。
当对一项服务或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收入具体确认方式如下
(a) 每项履约义务的收入于本集团将承诺的服务或商品转移给客户时,即完成履约义务
时确认。一般情况下,当电信服务提供至客户过程中,客户获得对服务的控制权
时,本集团确认收入;于产品转移至客户时点,客户获得产品的控制权,本集团确
认收入。
(b) 对于提供包括服务及产品等多项履约义务合同,本集团基于相对单独售价将交易对
价分配至每项履约义务。服务及产品的相对单独售价主要基于可观察的销售价格。
若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时,本集团基于可合理获取的所有信息并最大限度地使用
可观察数据估计单独售价。每项履约义务的收入于承诺的服务或产品的控制权转移
给客户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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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收入确认(续)
(c) 本集团通常在服务及产品转移给客户前控制该服务和产品。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
在考虑合同的主要责任、销售定价和存货风险等因素后,决定本集团是否作为主要
责任人或代理人。如果在服务或产品转让给客户前,本集团评估认为未获取控制
权,则本集团作为履行履约义务的代理人,收入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
净额确认。
合同资产主要与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服务或产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相关,且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未获得无条件收款权。当服务已提供且账单开具时,合同资产被重
分类为应收账款。
当在向客户提供合同中承诺的服务及产品前,本集团若已收到对价,则产生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主要包含向客户收取的通常不会返还的预付服务费用、客户积分奖励计划
(“积分计划”)中未兑换的积分奖励以及未使用的递延流量。本集团收到的可返还的
预付服务费用确认为预收款项。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
本,主要包括应付第三方代理商的销售酬金,如果预期可收回,按照与该成本相关的服
务或产品向客户转移方式相同的基础在预期合同存续期内摊销,并计入销售费用。在实
际应用中,如果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为取得合同产生的资本
化增量成本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是指本集团已发生的与履行通信服务合约直接相关、但不属于其他会计准
则范围的成本。如果预期可收回,按照与客户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服务或产品向客户转
移方式相同的基础在预期合同存续期内摊销,并计入营业成本。基于摊销期限,合同履
约成本计入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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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
补贴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政府的专项拨款,不作为政府补助处
理。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
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
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
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
业合并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分别确认与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
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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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
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
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满足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因直接计入股东
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本集团
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
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4)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
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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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租赁(续)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除土地使用权外,本集团的租赁业务主要包含通信铁塔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及其
他通信设备租赁。租赁合同通常是固定期限合同,一般无续约选择权。
在对包含租赁组成部分的合同开始或重新评估时,本集团根据各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价格
将合同对价分配至每个租赁和非租赁部分。除非本集团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允许的实务简化方法。
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的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付款额包
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
款项等。不与利率或指数挂钩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
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在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由于近期未获得第三方贷款
融资,本集团在考虑租赁期及租赁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对无风险利率进行调整。租赁付
款额在本金和融资费用之间进行分摊。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利
息,作为融资费用于租赁期内计入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
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
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
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
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间与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
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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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租赁(续)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
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
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
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
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
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他租赁成本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采用准则允许的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
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现金流分类
本集团偿付短期租赁付款额、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和未计入租赁负债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
出。
(b)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
租赁为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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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设备等资产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
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
入。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
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5) 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本集团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的组成部分。本集团的经营分
部是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的以进行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为目的的内部财务报告为
基础而确定。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已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
在报告期内,由于本集团仅从事通信及信息相关业务,因此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经营分
部。由于本集团绝大部分经营业务于中国内地进行,所以没有列示地区数据。本集团位
于中国内地以外的资产及由中国内地以外的活动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均少于本集团资产及
营业收入的 5%。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
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对估
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
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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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违约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假设确定。本集团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这些假设作出评估,并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市场状况及前
瞻性信息选取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参数。
(b) 固定资产的折旧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减值准备(如
有)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本集团每年审阅相关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和净残值,以
确定应计入相关报告期的折旧金额。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
往经验并考虑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
对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c) 所得税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
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
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
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对于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等,本集团评估了暂时性差异转回的可能性。根
据本集团的估计和假设,暂时性差异将在可预见的将来从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
额中转回,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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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d)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是本集团总资产
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或行业环境的变化均可能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价值出现变
动。本集团每年最少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对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一次减值审阅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如某些事件或情况变化显示这些资产的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便估计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此外,对于无既定可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本集团每年
均会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会按照能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评估的税前折现率
折现至其现值。在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需对收入水平和经营成本作出重大的判
断。本集团会运用一切现有资料来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合理参数,包括按照合理并有依据
的假设和对收入和经营成本所作预测得出的估计数额。如果这些估计数额出现变动,可
能影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还可能导致计提额外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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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无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8)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
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
司的关联方。
(29) 专项储备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
项储备。
本集团使用专项储备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待
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
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0)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
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
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
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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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1)(3) 应纳税所得额 15%,16.5%及 25%
增值税(2)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 6%,9%及 13%
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5%及 7%
(1)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除境外子公
司和享受税收优惠税率的子公司(含部分子公司的分公司)外,本集团中国内地各子公
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
法定税率均为 25%。
本集团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缴纳香港利得税,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适用的税率均为 16.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
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 号)等,经主管
税务机关批准,本公司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中国内地各子公司的股息收入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扣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为根
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的 6%、9%和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
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本
集团所属中国内地各子公司增值电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的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6%,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9%,通信终端销售
等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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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
(a)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
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本集团部分中
国内地西部地区子公司或分公司适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主要如下
税率
公司名称 上半年 上半年 起始年度及有效期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15% 15% 2011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15% 15% 2012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15% 15% 2012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15% 15% 2012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15% 15% 2013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15% 15% 2013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15% 15% 2013 年至 2030 年
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5% 15% 2013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15% 15% 2014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15% 15% 2017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15% 15% 2017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15% 15% 2020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15% 15% 2011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15% 15% 2011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15% 15% 2012 年至 2030 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15% 15% 2014 年至 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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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b) 本集团部分内地子公司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主要如下
税率
公司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上半年 上半年 有效期
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GR202311001217 15% 15% 2023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0 月
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GR202311008316 15% 15% 2023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2 月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GR202313004046 15% 15% 2023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2 月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GR202332020192 15% 15% 2023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2 月
中移支付有限公司 GR202343005807 15% 15% 2023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2 月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GR202351102252 15% 15% 2023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1 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GR202411003286 15% 15% 2024 年 10 月至 2027 年 10 月
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GR202444207086 15% 15% 2024 年 12 月至 2027 年 12 月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GR202444202631 15% 15% 2024 年 12 月至 2027 年 12 月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GR202233007817 15% 15% 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GR202233007914 15% 15% 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
咪咕新空文化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GR202235100264 15% 15% 2022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
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GR202244014589 15% 15% 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GR202251005375 15% 15% 2022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GR202232016135 15% 15% 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
(c)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0〕31 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于 2020 年至 2024 年适用 15%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 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适
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d)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部分内地子公司作为先进制造
业企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e)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8〕99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
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7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开展研发
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
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
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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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及银行活期存款 76,614 87,740
其他货币资金 429 6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小计 94,566 167,309
应收利息 2,496 2,709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 (a) 2,685 2,701
合计 190,262 242,275
其中:
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24,183 27,866
(a) 本集团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制的银行存款主要为客户备付金、履约保证金存款等。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及基金 133,908 141,656
可转换公司债券 (a) 10,244 9,903
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 1,536 1,635
合计 145,688 153,194
(a) 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本集团认购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
行”)于上海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集团有权于 2020 年 5 月 4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按照浦发银行公告的转股价将该债券转换为浦发银行股份,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并未行使该转股权。本集团以其在活
跃市场中的交易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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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153,528 111,204
减:坏账准备 (47,706) (35,463)
合计 105,822 75,741
应收账款自账单产生时计算账龄,账龄分析如下
合计 153,528 111,204
(a) 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分析如下
本集团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人民币 78.71 亿元,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4.3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集团关联方。
(b)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无重大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
应收账款。
(c) 坏账准备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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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d) 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18 0.34 (518) 100.00 433 0.39 (433)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e) 153,010 99.66 (47,188) 30.84 110,771 99.61 (35,030) 31.62
合计 153,528 100.00 (47,706) 111,204 100.00 (35,463)
(e)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i) 个人客户组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预期损失率 金额 金额 预期损失率 金额
超过 1 年 3,599 100% (3,599) 2,415 100% (2,415)
合计 9,279 (5,490) 7,768 (4,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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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收账款(续)
(e)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ii) 政企客户组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违约损失率 金额 金额 违约损失率 金额
超过 3 年 10,034 100% (10,034) 7,295 100% (7,295)
合计 111,159 (37,856) 81,832 (29,005)
(iii) 除上述客户组合外的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不重大。
(f)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35,463 23,639
本期计提和转回 12,457 11,811
本期收回和核销 (214) (277)
期末余额 47,706 35,173
本集团核销的坏账准备主要为对账龄一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的个人客户欠费计提的坏账
准备,其个别欠款金额对本集团并不重大。此外,本集团于本年核销的应收账款中无应
收关联公司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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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合计 9,977 100.00 8,315 100.00
本集团的预付款主要为预付的终端款、水电费、维修费等款项,超过一年以上部分不
重大。
(b)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本集团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人民币 24.55 亿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 24.61%。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的欠款方中无本集团关联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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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应收款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2,880 2,885
暂付款 10,987 9,774
应收股利 2,338 -
其他 3,804 4,095
减:坏账准备 (284) (243)
合计 19,725 16,511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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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应收款(续)
(b)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97 0.98 (197) 100.00 - 197 1.18 (19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9,812 99.02 (87) 0.44 19,725 16,557 98.82 (46) 0.28 16,511
合计 20,009 100.00 (284) 1.42 19,725 16,754 100.00 (243) 1.45 16,511
(c)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未来 12 个月 未来 12 个月
预期信用 预期信用 预期信用 预期信用
预期 预期
损失-未发生 损失-已发生 损失-未发生 损失-已发生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 46 - 197 243 48 - 188 236
转入第三阶段 - - - - (3) - 3 -
本期计提 41 - - 41 18 - - 18
期末余额 87 - 197 284 63 - 191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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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应收款(续)
(c)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续)
(i)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处于第三阶段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97 亿元及人民币 1.97 亿元,这些款项
收回可能性极低,均已发生信用减值,相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ii)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主要包括未按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押金保证金、暂付款等,其未来的信用风险损失很低,计提的
坏账准备金额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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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及合同履约成 及合同履约成
账面余额 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9,297 (339) 8,958 9,005 (281) 8,724
合同履约成本 1,756 - 1,756 1,983 - 1,983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 445 - 445 414 - 414
其他 219 - 219 108 - 108
合计 11,717 (339) 11,378 11,510 (281) 11,229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库存商品 281 274 (216) 339
(c)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存货主要为手机及其他通信
终端等库存商品,本集团以其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
为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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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28,122 26,249
减:减值准备 (1,037) (1,124)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
产(附注四(20)) (5,272) (4,460)
合计 21,813 20,665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合同资产均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合
同资产的预期损失率在 3%至 5%之间。
(8) 其他流动资产
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留抵及预缴增值税等 17,213 18,844
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 (a) 12,656 11,306
预缴企业所得税 410 259
其他 9,378 9,117
合计 39,657 39,526
(a)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主要包括向银
行、其他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提供的各类债权工具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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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债权投资
国债 5,236 5,239
其他 2,121 2,092
合计 7,357 7,331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持有国债面值总计人民币 50.00 亿元,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本集团对上述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并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于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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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其他债权投资
国债 9,003 6,979
其他 9,119 3,877
合计 18,122 10,856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持有国债面值总计人民币 76.95 亿元,固定票面年利率区
间为 2.19%-3.72%,实际利率为 1.91%-2.95%,将于 2044 年-2054 年到期。
本集团对上述债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将其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于其
他债权投资。
(11) 长期股权投资
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联营企业 (a) 199,179 198,381
合营企业 599 609
减:减值准备 (423) (427)
合计 199,355 19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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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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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本期增减变动
浦发银行 125,465 - 5,059 (525) (2,187) (1,775) - 126,037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 55,461 - 1,952 - (1,514) - - 55,899 -
其他 17,455 143 111 (19) (357) 12 (102) 17,243 (423)
合计 198,381 143 7,122 (544) (4,058) (1,763) (102) 199,179 (423)
(i)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信息见附注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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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成本 11,032 2,944
加: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302 128
合计 11,334 3,0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1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242,399 209,422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
的计划持有期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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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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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通信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原值
本期增加
在建工程转入 863 29,608 312 30,783
购置 446 147 35 628
本期减少
报废及处置 (131) (25,761) (476) (26,368)
外币折算差额 17 (89) (3) (75)
累计折旧
本期增加
计提 (3,180) (68,182) (611) (71,973)
本期减少
报废及处置 119 24,878 465 25,462
外币折算差额 10 19 2 31
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
计提 - - - -
本期减少
报废及处置 - 582 1 583
外币折算差额 (1) 1 - -
账面价值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用于抵押或质押的固定资产,无重大闲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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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续)
如附注五(3)所述,根据本集团与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的合作协
议,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处置(转让、抵押、质押等)其所享有的合作范围
内的全部或部分 700MHz 无线网络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基站、天线及必要的无线配套设
备)所有权。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无线网络资产相关的固定
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568.37 亿元和人民币 576.22 亿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人民币 40.31 亿元和人民币 27.82 亿元。
(15) 在建工程
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a) 82,641 61,695
工程物资 (b) 12,687 12,576
合计 95,328 74,271
(a) 在建工程项目汇总信息
移动通信网 25,313 25,694 (15,384) (736) 34,887 自有资金
传输网 17,536 13,407 (9,155) (110) 21,678 自有资金
业务支撑网 10,758 9,624 (3,938) (1,446) 14,998 自有资金
局房土建 6,734 4,662 (1,679) (28) 9,689 自有资金
其他 1,354 1,670 (627) (1,008) 1,389 自有资金
合计 61,695 55,057 (30,783) (3,328) 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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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在建工程(续)
(a) 在建工程项目汇总信息(续)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在建工程的其他减少为本年转入无形资产
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相关资本开支。本集团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在建工程未计提减值准备。
(b) 工程物资
工程材料及设备 12,697 12,586
减:减值准备 (10) (10)
合计 12,687 1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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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使用权资产
通信铁塔及
相关资产 房屋及场地 其他 合计
原值
本期增加 3,944 8,763 7,415 20,122
本期减少 (3,497) (4,212) (2,241) (9,950)
外币折算差额 - (13) - (13)
累计折旧
本期增加 (8,589) (4,894) (2,136) (15,619)
本期减少 1,663 3,250 1,412 6,325
外币折算差额 - 18 - 18
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 - - - -
本期减少 - - - -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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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使用权资产(续)
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签订商务定
价协议及服务协议,各期限为五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上
述安排构成租赁修改。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特别股东会通过了相关决议,中国移
动通信有限公司随后与中国铁塔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商务定价协议及服务协议,中国铁塔继续向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各子公司提供通
信铁塔租赁及其他相关服务。基于上述协议,本集团在省级层面就租赁的具体资产及相
关服务的提供进行磋商,并签署省级公司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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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无形资产
土地使 电信服务
注 用权 软件 频谱 著作权 数据资源 其他 合计
原值
本期增加 (a) 51 3,788 192 1,192 3 23 5,249
本期减少 (5) (3,377) (12) (1,524) - (5) (4,923)
外币折算差额 (3) 15 (86) - - 4 (70)
累计摊销
本期增加 (228) (5,445) (173) (2,152) (109) (55) (8,162)
本期减少 - 3,345 11 1,510 - 5 4,871
外币折算差额 - (21) 39 - - (3) 15
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 - - - - - - -
本期减少 - - - - - - -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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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无形资产(续)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
件、著作权及电信服务频谱等。电信服务频谱主要为本集团子公司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
司(“中移香港”)从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竞拍获取的在香港地区提供 3G、4G 和 5G
通信服务的频谱,使用期限均为 15 年。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用于抵押
和担保的无形资产。
(a) 包含由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其中开发支出列示如下:
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5 年 6 月 30 日
开发支出项目 (b) 2,157 2,614 (1,630) 3,141
(b) 研发支出情况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职工薪酬 6,829 7,551
合作研发费用 3,003 3,488
折旧与摊销 2,237 1,911
办公、材料、水电费及其他 927 1,051
合计 12,996 14,001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10,382 11,971
资本化研发支出 2,614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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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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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长期待摊费用
预付服务费 3,248 691 (781) 3,158
资产改良相关支出 703 79 (127) 655
其他 1,484 604 (790) 1,298
合计 5,435 1,374 (1,698) 5,111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与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差异与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亏损 资产 亏损 资产
坏账准备 42,203 9,612 30,558 6,759
存货跌价准备 327 82 277 69
固定资产减值、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42,795 9,869 42,642 9,728
尚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费用 125,209 29,518 124,411 28,165
未兑换的积分计划 7,358 1,713 16,744 3,799
租赁负债 84,726 19,456 83,559 18,880
其他 47,993 11,591 40,513 9,597
合计 350,611 81,841 338,704 7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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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 (28,452) (7,113) (24,958) (6,24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注) (21,084) (4,768) (22,794) (5,151)
使用权资产 (79,911) (18,300) (79,259) (17,867)
其他 (3,866) (917) (3,717) (861)
合计 (133,313) (31,098) (130,728) (30,119)
注:本集团于 2014 年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
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
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
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7
号)文件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算折旧或一次性计
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与会计上折旧年限区别构成暂
时性差异,其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c)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互抵金额 抵销后金额 互抵金额 抵销后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508) 54,333 (26,242) 50,7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508 (3,590) 26,242 (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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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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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d)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本集团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3,465 31,528
可抵扣亏损 35,749 43,085
合计 69,214 74,613
(e)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分布如下
一年以内 1,817 3,437
一至五年 14,717 18,598
五年以上 19,215 21,050
合计 35,749 43,08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
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和《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
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 2018 年第 45 号)规定,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符合标准的高新技术资格的
子公司,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
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 10 年。
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除高新技术企业外的子公司,其可抵扣亏损自发生年度
起,可以在不超过 5 年的期间内抵扣未来应税所得额。本集团所属注册在香
港的子公司,其经营亏损可以无限期抵扣未来应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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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合同成本 28,097 24,522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52,903 45,764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 (a) 8,413 8,649
预付工程款 1,673 1,461
合同资产(附注四(7)) 5,570 4,791
其他 9,138 8,867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附注四(7)) (298) (331)
合计 105,496 93,723
(a)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主要为财务公司按规定比例向央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上述法定
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财务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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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应付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4,724 17,543
商业承兑汇票 13,716 23,300
合计 18,440 40,843
(22) 应付账款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150,686 160,377
应付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 115,444 129,505
应付渠道费用及合作分成款 19,132 25,507
应付终端及商品款等 21,159 27,016
其他 9,524 11,936
合计 315,945 354,341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分别为人民币 444.21
亿元及人民币 430.18 亿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工程和设备尾款、网络运营及支撑项目尾
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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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预收款项
合计 76,534 79,920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均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单项重大预收款项。
(24) 合同负债
不可退还的用户预存款 20,059 22,437
未兑换的积分计划 8,023 17,737
未使用的递延流量 10,981 12,845
其他 2,252 2,847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 (950) (902)
合计 40,365 5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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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应付职工薪酬
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短期薪酬 (a) 26,623 5,068
应付离职后福利 (b) 774 710
应付辞退福利 1 1
合计 27,398 5,779
(a) 短期薪酬
工资和薪金 173 54,284 (32,840) 21,617
职工福利费 567 1,798 (1,866) 499
社会保险费 478 4,411 (4,253) 636
其中:医疗保险费 451 4,144 (3,989) 606
工伤保险费 26 176 (173) 29
生育保险费 1 91 (91) 1
住房公积金 49 5,168 (5,151) 6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272 1,352 (1,168) 3,456
其他短期薪酬 529 1,900 (2,080) 349
合计 5,068 68,913 (47,358) 26,623
(b) 离职后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 187 6,783 (6,719) 251
失业保险费 12 267 (264) 15
年金 88 3,781 (3,783) 86
补充退休福利 423 160 (161) 422
合计 710 10,991 (10,927) 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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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应交税费
应交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 16,454 16,028
其他 3,290 5,521
合计 19,744 21,549
(27) 其他应付款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59,570 18,884
押金保证金 11,831 11,853
代缴/暂收款 6,797 7,081
其他 536 3,511
合计 78,734 41,329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人民币
生,该款项尚未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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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91,932 88,442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495) (32,512)
合计 54,437 55,930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
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不涉及现
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主要为因增加使用权资产所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
人民币 164.66 亿元及人民币 74.40 亿元。
(29) 其他流动负债
待转销项税 1,714 1,730
其他 55 51
合计 1,769 1,781
(30)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 9,274 1,161 (860) 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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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a) 7,320 7,425
应付辞退福利 5 5
减:列示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流动部分 (423) (424)
合计 6,902 7,006
(a) 本集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实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并且承担该
等人员的某些退休后福利(主要是补充医疗福利等),确保其福利水平不降
低。该福利计划构成一项长期设定受益义务,且无任何的计划资产。本集团
将该等受益计划下构成的义务进行精算后确认相关负债。精算假设主要包含
折现率、预计寿命等,精算假设的合理变动,不会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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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股本
股份 人民币
注 数目 百万元
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1,517,317,437 461,838
因行使股票期权而发行普通股(附注四(52)) (a) 94,237,022 4,923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21,611,554,459 466,761
其中: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数 20,708,786,592
上海交易所上市的股数 902,767,867
(a)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股票期权持有人行使股票期权认购香港联
交所上市的股份合共 94,237,022 股,价款为港币 50.12 亿元(折合人民币 46.16
亿元),记入股本。人民币 3.07 亿元由资本公积转入股本。
(b) 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取不定时宣派的股息,并且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按
照每持有一股股份获得一票的比例参与投票。所有普通股在分摊本公司剩余
资产方面享有同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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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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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资本公积
注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历史同一控制收购差异 (a) (305,419) - - (305,419)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调整
(附注四(11)(a)) 1,110 - (1,763) (653)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
的金额
(附注四(52)/
(附注四(32)(a)) 1,715 126 (307) 1,534
其他 1,093 17 - 1,110
合计 (301,501) 143 (2,070) (303,428)
(a) 本集团 2004 年末以前分步完成了向母公司收购中国内地三十一省(自治区、直辖
市)移动通信业务的交易,交易对价与被收购业务净资产值的差额考虑递延税影
响后冲减本集团资本公积项下的股本溢价人民币 3,356.82 亿元。根据 2014 年 3 月
定股本的概念亦被取消,因此本公司的股份不再有票面值或面值。根据该条例相
关要求,于 2014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将股本溢价贷方的余额人民币 3,893.16 亿元
转入股本。上述两个事项共同影响导致本集团资本公积为借方余额。此外,本公
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向母公司的子公司收购其与固网电信运营相
关的若干资产和业务,相应确认资本公积人民币 302.6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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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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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 减:其他综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55 25 - 80 25 - - 25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1,201) - - (1,201)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57 196 - 353 197 - (1) 196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172 (569) - 1,603 (569) - - (56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83 208 - 691 231 - (23) 208 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960 (338) - 2,622 (338) - - (338) -
合计 4,626 (478) - 4,148 (454) - (24) (47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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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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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专项储备
安全生产费 354 159 (129) 384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财资〔2022〕136 号)等规定,
本集团的部分中国内地从事建筑安装及工程服务等的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
费。
(36) 未分配利润
期初余额 1,188,577 1,147,798
本期增加 84,235 80,233
-净利润 84,235 80,201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6
-其他 - 26
本期减少 (49,144) (47,065)
-分配现金股利(a) (49,144) (46,924)
-股份回购(b) - (141)
期末余额 1,223,668 1,180,966
(a) 根据本公司相关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批准,本公司截至 2025 年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期间分别向投资者分配现金利润人民币 491.44 亿元及人民币 469.24 亿元。
(b) 2024 年 1 月,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份(“香港股份”)数目为
港币 1.55 亿元,折合人民币 1.41 亿元。进行该回购的资金来自本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故而按照香港《公司条例》要求,该回购款抵减本公司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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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未分配利润(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中国内地的子公司每年均须按 10%的税后利
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直至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达到相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时,可以不再提取。该等企业亦可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定,按一定的百分比的税
后利润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各子公司(不含亏损子公司)已相应
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如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
金可用以弥补以往年度的亏损(如有),并可转为缴足股本,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资后
的结余不得少于相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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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a) 营业收入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主营业务收入:
语音业务 34,195 36,275
短彩信业务 16,111 16,225
无线上网业务 195,489 205,064
有线宽带业务 68,568 62,971
应用及信息服务 136,674 129,005
其他 15,952 14,049
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产品收入及其他 76,780 83,155
合计 543,769 546,744
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为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其余营业收入金额不重大。收入
确认政策详见附注二(21),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主要在一段期间内确
认。
本集团尚未完成的履约义务主要与通信服务相关。本集团一般按月度或其他固定期限与
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月向客户开具账单以获取无条件的对价收款权。
截至期末,大部分分配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对价预计在提供服务后一年内确认。对于
预计期限在一年或更短期限的合同,以及对于按履约义务完成进度即可直接发出账单确
认收入和收款权的合同,本集团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允许的实务简化方
法,因此,相关剩余履约义务的信息未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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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b) 营业成本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主营业务成本:
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注) 136,736 139,165
折旧与摊销 89,969 91,246
职工薪酬 53,386 50,506
网间结算支出 15,503 14,214
其他 1,527 1,634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产品成本及其他 74,730 81,520
合计 371,851 378,285
注:本集团主营业务成本中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主要包括维护支撑相关成本、能源使
用费、铁塔使用费(附注四(43)(a))及电路及网元和其他资产使用费(附注四
(43)(b))等。
(38) 税金及附加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房产及土地税 987 965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689 572
印花税 254 228
其他 14 13
合计 1,944 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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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销售费用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渠道服务支撑费 25,164 24,738
广告、宣传及客户服务费 3,615 4,476
其他 5 8
合计 28,784 29,222
(40) 管理费用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职工薪酬(含工会及教育经费等) 18,842 18,635
折旧与摊销 3,232 3,409
行政、物业费用等 1,947 1,971
维护支撑相关成本 751 1,015
能源使用费 540 609
其他 1,637 1,694
合计 26,949 2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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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研发费用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职工薪酬 6,692 7,514
合作研发费用 1,097 2,005
折旧与摊销 2,212 1,881
办公、材料、水电费及其他 381 571
合计 10,382 11,971
(42) 财务费用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利息收入 (2,965) (2,980)
利息费用 1,684 1,672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1,404 1,560
其他利息支出 280 112
汇兑净(收益)/损失 (123) 305
银行手续费等 54 61
合计 (1,350) (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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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费用按性质分类(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注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 139,882 142,682
维护支撑相关成本 95,398 96,382
能源使用费 21,267 21,234
铁塔使用费 (a) 11,466 11,991
电路、网元及其他资产使用费 (b) 8,409 9,579
其他 3,342 3,496
折旧与摊销 95,413 96,536
职工薪酬(含工会及教育经费等) 78,920 76,655
销售产品成本及其他 74,730 81,520
渠道服务支撑费 25,164 24,738
网间结算支出 15,503 14,214
广告、宣传及客户服务费 3,615 4,476
其他 4,739 5,990
合计 437,966 446,811
(a) 铁塔使用费包含使用通信铁塔的非租赁部分(维护、使用附属设施及其他相关支
撑服务)及租赁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b) 电路、网元及其他资产使用费主要包括与使用电路、网元及其他资产的非租赁部
分及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租赁部分,如短期租赁付款额、低价值资
产租赁付款额和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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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投资收益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197 6,150
其他 1,143 2,672
合计 8,340 8,822
(4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 4,721 5,233
可转换公司债券 341 237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22 1
合计 5,084 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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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信用减值损失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附注四(3)) 12,457 11,81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附注四(5)) 41 18
其他 497 198
合计 12,995 12,027
(47) 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存货跌价损失
(附注四(6)) 274 191
其他 (77) 127
合计 197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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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营业外收入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赔偿款 576 454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183 192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利得 232 157
其他 273 187
合计 1,264 990
(49) 营业外支出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251 207
其他 235 140
合计 486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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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所得税费用
(a) 本期所得税费用组成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本期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 26,162 22,489
本期香港及其他地区或国家利得税 512 364
中国内地递延所得税 (3,822) 111
香港及其他地区或国家递延税项 (52) (72)
合计 22,800 22,892
(b)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税前利润 107,073 103,149
按税率 25%计算的预期所得税 26,768 25,787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1,777) (1,538)
其他免税收入 (105) (122)
税率差异的影响 (2,476) (1,75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及
可抵扣亏损的税务净影响 74 54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的税务影响 934 616
研发费加计扣除 (618) (639)
本期所得税费用 22,800 2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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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235 80,201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1,572,913,687 21,407,141,693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3.90 3.75
(b) 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稀释每股收益时,本集团已考虑
了以下潜在赋予其持有人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安排:
(i) 期间内本集团一家联营企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注四(2));
(ii) 期间内本公司的股票期权(附注四(52));
该两项安排对 2025 年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每股收益均具有稀释性。
其中,(i)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持有期间假定转换将分别减少 2025 年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ii)以假定期末即为业绩考
核期期末时可确定的业绩条件满足为限,行权价格低于股票期权发行期间的本公
司于香港联交所普通股的平均市场价格时,假设自期初已行权将分别增加 2025 年
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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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每股收益(续)
(b) 稀释每股收益(续)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稀释每股收益是基于本年已调整所有稀释性
潜在普通股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841.13 亿元(截至
调整所有潜在稀释性普通股的影响)计算得出。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利润(稀释)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235 80,201
加: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134 146
减:本集团持有的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税
后公允价值收益及利息收入 (256) (178)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调整后利润 84,113 80,169
股份加权平均数(稀释)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1,572,913,687 21,407,141,693
因假定行使股票期权而产生的稀释数 155,970,238 102,936,672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21,728,883,925 21,510,07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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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股份支付
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的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批准采纳了一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向本集团符合该计划激励对象标准的人员(即合格参与者)授予股票期权。
根据以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行使时新发行的股份总量累计不得超过
该行权价格是根据公平市场价格原则确定,定价基准日为授予日。行权价格不得低于下
列价格较高者:(i)授予日股份收盘价;及(ii)授予日前五个交易日,该股份在香港联
交所的平均收盘价。如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条件,被授出的股票期权将
分三批解锁如下,解锁后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效期自授予日起 10 年后结束。该计划下的
股票期权需满足相关业绩考核期的若干业绩条件后方可行使:
第一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 40%)将于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可行权;
第二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 30%)将于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可行权;
第三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 30%)将于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可行权。
激励对象为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本公司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并无获授股票期权。
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第一期授予”),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批准向
公司授予日当时已发行股本的 1.5%。行权价格为每股港币 5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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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股份支付(续)
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第二期授予”),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批
准向 10,988 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参与者授予合共涉及 607,649,999 股股份的股票期权,
占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的 2.8%。行权价格为每股港币 51.60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期权相关成本为人民币 1.26 亿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 3.14 亿元)。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本公积中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23.88 亿元。
(a) 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其有关的平均行权价格的变动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平均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数量
于 2024 年 1 月 1 日 港币 52.55 元 840,058,333
已行权 港币 55.00 元 (54,048,124)
已失效 港币 54.39 元 (14,154,424)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 港币 52.35 元 771,855,785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可行使 港币 55.00 元 169,368,917
于 2025 年 1 月 1 日 港币 52.27 元 675,496,655
已行权 港币 53.19 元 (94,237,022)
已失效 港币 51.75 元 (3,198,276)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港币 52.12 元 578,061,357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可行使 港币 52.94 元 224,372,604
本期无开放行权的股票期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73,512,657 股)。
本期已行使股票期权于行权日的加权平均股价为港币 81.77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期间:港币 71.7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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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股份支付(续)
(b)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的到期日、行使价
及各自的数目详情如下:
于 2025 年 6 月 于 2024 年 12 月
授予日期 一般可行使期间 行权价格 的股份数目 的股份数目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行使股票期权的加权平均剩余合同期限分
别为 6.9 年及 7.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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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股份支付(续)
(c)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在等待期内计入当期损
益,本公司已授出股票期权的加权平均公允价值为每股港币 4.00 元(第一期授予)及每
股港币 3.28 元(第二期授予)。
已授出期权的公允价值估值模型主要参数包括:
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 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
第一期授予 第二期授予
行权价格 港币 55.00 元 港币 51.60 元
于授予日的收市价格 港币 54.25 元 港币 51.45 元
无风险利率 0.65% 3.34%
预计股息收益率 5.90% 9.04%
预期波动幅度(注) 21.34% 22.23%
注:预期波动幅度根据本公司股份的历史平均每日交易价格波动幅度确定。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合并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净利润 84,273 80,257
加/减:资产减值损失 197 318
信用减值损失 12,995 12,027
折旧与摊销 95,413 96,536
非流动资产报废处置净损失 68 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084) (5,471)
财务费用 (1,349) (1,277)
投资收益 (8,340) (8,8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3,578) (554)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增加 (314) 665
存货的增加 (423) (781)
股票期权相关成本 126 31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49,292) (41,21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40,860) (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832 131,377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94,566 132,073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167,309) (141,5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72,743) (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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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c)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赔偿金 576 454
客户备付金净减少额 - 297
其他 1,474 1,477
合计 2,050 2,228
(d)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 24,866 25,164
出售债权投资 72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73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7
合计 25,667 2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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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e) 投资支付的现金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购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7,500) (14,300)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17,739) (16,800)
购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098) -
购买其他债权投资 (6,995) (2,634)
购买债权投资 (300) -
购买长期股权投资 (144) -
合计 (60,776) (33,734)
(f)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财务公司收回同业存单及拆出资金等 50,668 35,638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减少 34,790 19,795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净减少 210 1,568
合计 85,668 5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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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g)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增加 (62,763) (44,909)
财务公司购买同业存单及拆出资金等 (52,436) (22,863)
合计 (115,199) (67,772)
(h)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净收到最终控股母公司存款 40,686 6,161
(i)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18,034) (17,297)
回购支付的款项 - (141)
其他 (491) (24)
合计 (18,525) (17,462)
(j)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除收到及偿还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短期存款、租赁负债于租赁期开始日的初始确认
以及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外,本集团无其他融资业务产生负债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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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主要为本公司持有的主要外币货币资金及香港地区子公司持有
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等,相关信息如下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港币 12,606 0.9120 11,496 15,856 0.9260 14,683
美元 454 7.1586 3,253 741 7.1884 5,325
应收账款
港币 543 0.9120 495 502 0.9260 465
美元 293 7.1586 2,098 231 7.1884 1,662
其他流动资产
港币 443 0.9120 404 958 0.9260 887
美元 58 7.1586 412 131 7.1884 940
债权投资
美元 136 7.1586 977 133 7.1884 957
其他债权投资
美元 1,260 7.1586 9,017 526 7.1884 3,778
流动负债
港币 3,370 0.9120 3,073 4,822 0.9260 4,465
美元 419 7.1586 3,003 372 7.1884 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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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企业集团的构成——主要子公司
持股比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注册资本(注)
(“BVI”) 岛(“BVI”)
网络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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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主要子公司(续)
持股比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注册资本(注)
计及咨询服务
IT 系统运营及技
术支撑服务
发、服务及运维
方案、系统
整合及开发
支撑与服务
服务、网规网优
服务、培训服务
及信息服务
Clearing House Limited 清算服务
品设计及销售
金融服务
发、运营及
支撑服务
电子商务和互联
网相关服务
化产品、能力
研发服务
及互联网信息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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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主要子公司(续)
持股比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注册资本(注)
数字内容服务
护、销售及
通信服务
及相关服务
系统集成、建设
、维护及相关
技术开发服务
和能力研发服务
和能力研发服务
电子商务和
互联网相关服务
和能力研发服务
等 IT 解决方案
系统集成、建设
、维护及相关
技术开发服务
建、集中化园区
运营、数据中心
运维及工程服务
司 售
限公司
注:如无特别说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
本集团拥有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对本集团均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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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a) 重要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持股比例(%)
主要 2025 年 2024 年 对集团活动是
联营企业名称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否具有战略性
浦发银行(i) 中国内地 中国上海 提供银行业服务 18% 18% 是
提供通信铁塔建
中国铁塔 中国内地 中国北京 设、维护、运营服务 28% 28% 是
本集团对上述股权投资均采用权益法核算。
(i) 管理层评估并认为本集团能够对上述联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包括本集团持股
比例低于 20%的联营企业,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在上述实体董事会
的表决权。本集团在确认其对联营公司权益时已考虑本集团与联营公司之间的
会计政策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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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浦发银行
资产合计 9,645,791 9,461,880
负债合计 8,844,539 8,717,099
净资产 801,252 744,781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682,936 656,41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份额(i) 120,136 119,381
调整事项(ii) 5,901 6,084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126,037 125,465
按公开报价确定的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
值(iii) 74,048 5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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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中国铁塔
流动资产 96,855 91,360
非流动资产 234,272 241,474
资产合计 331,127 332,834
流动负债 88,856 75,799
非流动负债 41,918 57,056
负债合计 130,774 132,855
净资产 200,353 199,9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0,351 199,978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份额(i) 55,965 55,857
调整事项(ii) (66) (396)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55,899 55,461
按公开报价确定的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iv) 50,292 5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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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浦发银行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个月期间 个月期间
营业收入 90,559 88,2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737 26,9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746
本集团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中国铁塔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个月期间 个月期间
营业收入 49,601 48,2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57 5,3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757 5,330
本集团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1,514 1,836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浦发银行尚未披露其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的财务报表。上表披露的财务资料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半年度业绩快报。该业绩快报并
未披露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等财务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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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i) 本集团以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金额为基础,按持
股比例计算资产份额。对于浦发银行,亦考虑了其发行优先股及永续债等的相关
影响。
(ii) 调整事项包括本集团取得联营企业投资时形成的商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的
内部未实现交易的抵销等。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被用于计算本集团享有的相关
金额时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
策的影响。
(iii)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浦发银行的投资基于公开市
场报价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740.48 亿元及人民币 548.96 亿元,低于账面价值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计算时使用浦发银行五年预测期
以及其后推断至永续期间的税前现金流量进行预测。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税前
折现率为 10.6%,乃根据用以评估中国内地的性质相似的投资的资本成本而确
定。预测浦发银行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管理层判断。关键假设参考外部信息确
定。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无需对该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iv)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中国铁塔的投资基于公开市
场报价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502.92 亿元及人民币 509.78 亿元,低于账面价值
值准备。
(v)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对其他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均不存在减值迹象。
(c) 本集团其他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相关汇总账面金额及财务信息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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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3) 重要的共同经营
为高效提升 5G 网络覆盖,本集团与中国广电订立了一系列具体合作协议(“共建共享
协议”)以共建共享 700MHz 5G 无线网络。根据共建共享协议,双方围绕中国广电获得
的国家相关部门授权使用的 700MHz 全部频率共建共享 700MHz 无线网络(包括但不限
于基站、天线等设备资产)。双方联合确定网络建设计划,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
不得处置(转让、抵押、质押等)其所享有的合作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 700MHz 无线网
络资产所有权。本集团先行承担协议约定范围内 700MHz 5G 无线网络全部建设费用,并
在法律上享有上述无线网络资产所有权。中国广电按双方基于公平合理协商的条款向本
集团支付网络使用费,因此,双方均享有 700MHz 无线网络使用权。在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中国广电可分阶段向本集团按届时市场公允评估价购买 50%
的 700MHz 5G 无线资产。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有关本公司母公司的信息如下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实收资本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美元) (%) (%)
中国移动香港
(BVI)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4,000.00 68.90 68.90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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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存在交易的关联方的性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与本集团存
在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之通信服务子公司(注 1)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CMPak Limited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中移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CMCC Infrastructure Holdings Limited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母公司的上市子公司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行”) 最终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浦发银行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中国铁塔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True Corpor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
(“True Corporation”)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亚信科技”)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注 1: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在中国内地设立了 29 家全资的通信服务公司,其主要经营与房
产物业等资产有关的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
(3) 有关本公司子公司的信息参见附注五(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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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
以下为本集团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统称“移动集
团”)以及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联营企业、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法
人进行的主要关联方交易,该等交易均按相关协议执行。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关联方名称 注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与移动集团的交易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收入 注1 425 455
综合服务收入 注2 1,292 336
技术支撑服务费 注3 478 525
使用权资产新增 注4 8,216 1,099
网络资产及物业租赁相关成本 注4 7,924 7,160
利息支出 注5 208 14
净收到的短期银行存款 注5 40,686 6,161
与本集团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收入 注6 19 21
通信服务收入 注7 1,038 743
通信服务支出 注7 8 94
已收股息 1,749 1,836
铁塔使用相关成本 注8 19,949 20,212
使用权资产新增 注8 2,497 2,063
技术支撑服务费及终端采购 注9 3,072 1,775
货币资金净减少 注 10 (13,652) (11,675)
购买同业存单 注 10 1,470 -
收回同业存单 注 10 - (200)
利息收入 注 10 618 669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 11 5,500 2,100
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 注 12 744 768
与移动集团的联营企业的交易
信息服务收入 注 13 194 10
信息服务支出 注 13 42 131
货币资金净增加 注 14 454 127
利息收入 注 14 35 30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 15 6,500 9,1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 15 4,000 2,000
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 注 16 1,06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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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续)
注 1: 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提供通信工程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通信工程建
设施工服务、通信设施及设备维护服务。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可获取的市
场价格。
注 2: 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提供综合管理支撑等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双方确认
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注 3: 技术支撑服务费是指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采购的技术支撑等服务产生的
费用。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可获取的市场价格。
注 4: 该部分主要包括本集团因租赁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机房和传输管道、动力配套等
网络资产资源、办公室及营业网点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或费用。网络资产及物业
租赁相关成本包括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及其他服务成本。
收费标准根据双方确认的网络资源明细租用确认单,基于市场价格、折旧成
本、可获取的市场价格等,以不高于向第三方出租同类网络资源的标准确定。
注 5: 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银行存款,并参考央行颁布的
基准存款利率向其支付存款的利息。
注 6: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主要为中国铁塔)提供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相关租赁及
物业管理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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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续)
注 7: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提供电信及信息技术服务(包括移动通信及宽带接入等);
与 True Corporation 开展国际通信互联结算交易;及向中国铁塔提供与通信铁
塔、室内分布等通信工程相关的设计、建造及维护等服务。前述交易的相关定
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或本集团对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务的销售价格确定。
注 8: 本集团因租赁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共享铁塔配套设施(如电力设施等)和室
内分布系统接入及接受维护等服务应向中国铁塔支付相关租赁成本,包括通信
铁塔及相关资产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相关铁塔使用费及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等费用以及其他服务成本。根据双方协议,铁塔相关资产使用及服务的定价主
要基于相关资产的折旧成本、场租、维护费用与其他开支等因素,以一定的成
本加成率和共享折扣率计算确定。
注 9: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科大讯飞向本集团提供与人工智能及语音相关的技术支撑服
务,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亚信科技向本集团提供业务系统技术支撑服务,本集团
的联营企业荣耀终端向本集团销售终端商品,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
格确定。
注 10: 本集团在浦发银行存款,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向浦发银行提供同业拆借资金
等。存款及拆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适用的利率分别参考央行公布的基准存款
利率及相关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确定。
注 11: 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购买/处置浦发银行公开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
品收益参考一般市场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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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续)
注 12: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从浦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及从浦发银行购买的公开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主要
根据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净值或预期可获取的收益率确定。
注 13:信息服务收入/支出是指本集团向移动集团的联营企业销售内容、著作权及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获取的收入和支付的广告及内容采购费用等,相关定价或收费标
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注 14:本集团在邮储银行存款,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适用的利率分别参考央行公布的
基准存款利率。
注 15: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购买/处置邮储银行公开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
收益参考一般市场条件确定。
注 16: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从邮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主要根据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净值或预期可获取的
收益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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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的余额如下
关联方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与移动集团的交易余额
应收账款 1,412 1,623
其他应收款 134 54
预付款项 126 82
使用权资产 9,571 3,825
应付账款 21,231 20,912
其他应付款 59,844 19,226
预收款项 25 24
租赁负债 13,097 6,831
与本集团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余额
货币资金 53,053 66,7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244 9,9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156 18,253
应收账款 762 413
其他应收款 2,404 62
其他流动资产 1,480 -
预付款项 293 166
使用权资产 36,095 42,230
应付票据 9,622 21,922
应付账款 15,609 16,175
其他应付款 64 40
预收款项 10 14
租赁负债 41,678 46,468
与移动集团的联营企业的交易余额
货币资金 4,335 3,8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2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9,573 52,048
应收账款 75 11
应付账款 70 304
债权投资 385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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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的余额如下(续)
上述本集团应收、应付关联公司余额主要依据附注六(4)(a)所述的经营交易产生。
(c)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人民币万元) 350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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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集团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会出现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
风险。本集团通过下述财务管理政策和实际操作,对这些风险加以控制。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
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
票据、合同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资产。
本集团的绝大部分银行存款存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金融机构,由于大部分交易对方为
国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贷评级的金融机构或者是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因此流动资金
的信用风险是有限的。
本集团的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为国内主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产
品,其资金主要投向为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的
企业债券、债权资产及少量股票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浦发银行发行经评估信用等级
为 3A 级的债券。债权投资和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为国债及向信誉良好的银行、金融
机构及第三方提供的各类债权工具投资等,因此,有关的信贷风险被视为并不重大。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主要由客户及其他电信运营商账款结余组成。应收客户账款分布在本
集团广大的客户群中。大部分应收个人客户账款允许自账单发出日期起一个月内到期付
款。本集团对政企客户授予的业务信用期基于服务合同约定的条款,一般不超过 1 年。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押金及保证金以及通过财务公司向信誉良好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
提供的各类债权工具投资等。本集团管理层已实施信用政策,并且在考虑交易对方的财
务状况、本集团以往经验及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持续监控所承受信用风险的程度。本集团
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包括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价格指数
和国内生产总值等宏观经济因素的预期变化。同时,由于本集团的客户基础庞大且互无
关联,有关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集中度有限。因此,管理层认为已经计提的预期信用损
失已经反映了应收账款不能全额回收的风险。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
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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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2)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由于现金流入及流出的时间及数额错配导致当债务到期时没有现金支付的
风险。本集团通过持有足够的现金余额以及银行存款(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
金),以应付营运资金、资本支出、支付股息、偿付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短
期存款等资金需求。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
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一年以内 一到三年 三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应付票据 18,440 - - - 18,440
应付账款 315,945 - - - 315,945
预收款项 76,534 - - - 76,534
其他应付款(含长期应付款中一年内到期部分) 78,740 - - - 78,740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38,607 44,135 8,126 6,951 97,81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02 220 507 1,429
合计 528,266 44,837 8,346 7,458 588,907
一年以内 一到三年 三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应付票据 40,843 - - - 40,843
应付账款 354,341 - - - 354,341
预收款项 79,920 - - - 79,920
其他应付款(含长期应付款中一年内到期部分) 41,331 - - - 41,331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33,691 46,101 8,032 6,812 94,63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80 206 409 1,295
合计 550,126 46,781 8,238 7,221 612,366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重大对外提供的财务担保,亦无重大已签订但尚未开始
执行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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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3) 利率风险
本集团将持续监控现时和预计的利率变动,将利率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并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负债,也未以固定利
率发行企业债券,但存在吸收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存入的短期银行存款人民币 595.70 亿元
及人民币 188.84 亿元。该短期存款使本集团承担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现行市
场条件决定其固定利率借款的金额。由于相关利息并不重大,管理层预期公允价值利率
风险水平不高。
本集团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拥有的总现金及银行存款分别为人民币
投资)分别为人民币 381.35 亿元及人民币 294.94 亿元,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及其
他投资产品分别为人民币 3,763.05 亿元及人民币 3,510.76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由上述资产产生的收益分别为人民
币 88.29 亿元及人民币 108.79 亿元,平均年化利息收益率为 2.63%及 3.55%。假设该货
币资金、拆出资金及贷款和银行理财产品在未来一年保持稳定,且平均利息收益率上升
/下降 100 个基点,则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
个月期间利润及股东权益分别增加/减少人民币 24.89 亿元及人民币 23.07 亿元。
(4)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主要产生于各个子公司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本集团须承担因部分货币资金为外币而产生的外汇风险,其中以港币及美元为主。于
重分别为 6.98%及 5.85%。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无尚未履行的外币掉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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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公允价值估计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a)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6,709 6,709
资产管理计划 - - 58,580 58,580
债券基金及货币基金 68,619 - - 68,619
可转换公司债券 10,244 - - 10,244
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 - - 1,536 1,536
(b)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242,399 242,399
(c)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122 - 212 11,334
(d)其他债权投资 18,122 - - 18,122
合计 108,107 - 309,436 41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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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公允价值估计(续)
(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续)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a)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30,708 30,708
资产管理计划 - - 53,164 53,164
债券基金 57,784 - - 57,784
可转换公司债券 9,903 - - 9,903
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 98 - 1,537 1,635
(b)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209,422 209,422
(c)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863 - 209 3,072
(d)其他债权投资 10,856 - - 10,856
合计 81,504 - 295,040 376,544
注:本集团的资产管理计划为国内公募基金、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
产品,其资金主要投向为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
的企业债券和债权资产及少量股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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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公允价值估计(续)
(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续)
分类为第三层次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非上市权益投资。银
行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允价值是参照交易对手金融机构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日的
资产净值进行计量,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为净资产,其公允价值随资产净值同向变化。
非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计量,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为流动性折价,
其公允价值随流动性折价反向变化。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85,409 7,500 (27,136) 1,052 - 66,82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9,422 29,896 (673) 3,754 - 242,3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9 - - - 3 212
合计 295,040 37,396 (27,809) 4,806 3 309,436
(a)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各层次之间并无转换。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租赁负债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无重大
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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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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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从
而为股东提供回报。本集团会定期审阅和管理其资本结构,保持资本状况稳健,防范运
营风险,同时兼顾取得较佳股东回报,并会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动对资本结构作出调整。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于
总资产 2,092,440 2,072,827
总负债 693,546 711,588
资产负债率 33.15% 34.33%
除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施加的资本规定限制外,本集团
不受制于任何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
十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土地及建筑物 2,687 2,674
通信设备及其他 27,039 2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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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比较数据
若干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已按本年列报口径进行重新列报。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
股息分配
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审议通过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5 年中期股息每股 2.750 港
元,股息将以港元计价并宣派,其中 A 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董事会宣派
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计算。拟宣派的中期
股息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汇率折算合计人民币 541.99 亿元。若自报告日起至实施 2025 年
中期派息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本公司拟维持每股
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股息并未在资产
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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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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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项目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5,990 7,9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
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860 82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8) (1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0 652
小计 7,622 9,43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52) (2,2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 (9)
合计 5,869 7,163
注: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收益以正数列报,损失以负数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
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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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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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05 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63 5.45
每股收益(单位: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0 3.75 3.87 3.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注) 3.63 3.41 3.61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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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续)
注:本集团于 2019 年认购了联营企业浦发银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计算稀释每股
收益时考虑了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收益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稀释影
响;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收益亦被本集团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进行了扣除,故而不再重复计算其对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编制基础: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则进
行计算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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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差异调节表
鉴于本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且本公司还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
会计准则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告。本公司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适用中国会计准则前境内外会计准则仍存在差异。自 2008 年采用中国会计准则后,无新增重大会
计准则差异。该等准则差异对本集团合并净利润和合并净资产的影响列示如下
净利润 净利润 净资产 净资产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六个月期间 六个月期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按中国会计准则 84,273 80,257 1,398,894 1,361,239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调整增加:
—因以前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在中国会
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存在差异 注1 - - 35,300 35,300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84,273 80,257 1,434,194 1,39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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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差异调节表(续)
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项目注释说明:
注 1:因以前年度收购 8 省和 10 省运营子公司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在中国会
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存在差异。
本公司分别于 2002 年和 2004 年向最终控股母公司收购了其内地 8 省和 10 省的移
动通信业务及资产。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账面净
资产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并进行摊销,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将
尚未摊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冲销并减记了本公司资本公积。而在国际财务报告
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资产及负债
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进行摊销,并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摊
销,剩余商誉账面价值每年及当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因此,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出现净资产差异,2008 年 1 月 1 日差异额为人民币 353.00 亿元,并
持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