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5-063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
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
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中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
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的核准,公司以16.35元/股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122,324,159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额为1,988,036,522.7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
月11日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合 计 625,000.00 198,803.65 99193.45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出具了《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5211号,截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已用自筹
资金人民币7,782.43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782.43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9,193.45万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782.43
万元;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411.02万
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
计1,876.9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购买大
额存单35,0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87.19万
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
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资金的实际需求情
况,可提前归还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减少财务费用,提升资金周
转效率,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测算,预计可减
少利息支出约1,6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经
营效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开立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及银行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
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
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
体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
项账户、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同意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专项账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
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
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