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
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二、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股东在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发言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
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
质询,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
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
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未能在
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票。除出席本次会
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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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本公司聘请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未经公
司董事会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
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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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4 日(周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4 日(周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9:15-15: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1 号 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军红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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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以及解答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议案
(六)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八)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见证意见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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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议案 1: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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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
法》及其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中
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制定于本次
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
(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办法(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4 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
上述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股份(H 股)于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上述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生
效后,现行相应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即同时自动失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
现行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如下: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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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
公司内部治理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