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4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款的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为归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贷款合同》项下授信,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款人民币
称“东莞证券”)7,000 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股份总数的 4.67%)提
供质押。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借款事项代表公
司签署《贷款合同》
、《质押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次股权质押办理完毕后,公司质押所持东莞证券的股权比例不
会超过所持东莞证券股权比例的 50%。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