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白云电器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2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额 88,000 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存续的起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转股期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75 号文同意,公司 88,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
“白电转债”,转债代码“11354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
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白电转债”初始转
股价格为 8.99 元/股。
“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由 8.99 元/股调整为 8.88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公告编号:2020-033)。
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由 8.88 元/股调整为 8.81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
(公告编号:2021-049)。
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由 8.81 元/股调整为 8.83 元/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年 11 月 16 日起由 8.83 元/股调整为 9.06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0)。
“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1 日起由 9.06 元/股调整为 9.02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5 日起由 9.02 元/股调整为 9.00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
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4 日起由 9.00 元/股调整为 8.92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
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白电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8.92 元/股调整为 7.73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白电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8)。
“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由 7.73 元/股调整为 7.63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
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白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
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白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不低于 9.919 元/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白电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白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白电转债”全部赎
回。同时,为确保本次“白电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白电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
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合
意女士交易“白电转债”的情况如下:上述主体期初合计持有 152,220 张,期间
合计买入 0 张,期间合计卖出 152,220 张,期末合计持有 0 张。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交易“白电转债”的情形。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前赎回“白电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提前
赎回“白电转债”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璇 赵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