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
极集团”)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按
照上述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2,854,085 股至 4,281,12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51%至 0.7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7
月 17 日、2025 年 8月 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太
极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告编号:临 2025-05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
式如下:
(1)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上述期间的工作日 9:00-12:00,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
封面注明“债权申报 ”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传真
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4)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
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5)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
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