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地: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6 17: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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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 中地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 中交 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 中交 02
债券代码:134197    债券简称:25 中交 03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
嘉秀”)、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交”)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进展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
股东,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
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
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助不超过 980 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 1 年,年利率 0%。
助合计不超过 805 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 2 年,年利率 8%。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审议情况
  公司曾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关
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项
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向单个被资助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16,000 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公司已使
用财务资助额度 74,077.859493 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已
使用财务资助额度 75,862.859493 万元。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前述财务
资助额度使用条件,未超过财务资助总额度及单个被资助对象资助额
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街道交易街与铭新街交汇处
越秀中交星汇园 A 栋 8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税
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
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
比例 49%,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51%。
  经营情况:武汉嘉秀正在对武汉越秀中交星汇园项目进行开发建
设,项目占地面积 16,23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4,664 平方米,项目
于 2021 年 9 月开工,预计总投资 22.37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
项目已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 20.72 亿元,项目开发情况正常。
   武汉嘉秀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5 年 1-3 月
            武汉嘉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的款项外,公司对武汉嘉秀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
            (二)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2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 818
       号梦想园区二号楼 1 楼 25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股东构成: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如下: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                                                                 公司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                     中交美庐(杭州)置业                          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情况:台州滨交正在对锦绣云邸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
地面积 42,43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4,673 平方米,于 2022 年 10
月开工,预计总投资 16.32 亿元,截止 2025 年 6 月末,项目尚未竣
工,累计已投资金额 9.31 亿元。
     台州滨交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5 年 1-3 月
     台州滨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对台州滨交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 14,910
万元。
   三、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精武路 18 号越秀国际金融汇一期 1 号
楼物业服务中心
     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14 日
  股东构成: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力
  注册资本:311,144.389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
  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22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商品房销售,水电安装,室
内外装璜。
  主要股东: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45.41%股权。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
联方。
  (三)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兴参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兰园 6 幢 2 号门 1105 室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
联方。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武汉嘉秀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 98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
     利率与利息:不计息。
     (二)与台州滨交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 805 万元,借款期限 2
年。
     利率与利息:年利率 8%。
  五、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均为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其
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参
与上述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
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
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
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
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
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例为 228%;其中公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
额为 371,891.93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
比例为 104%;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例为 124%。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的资金中,有本金
就此事项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4 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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