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
上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广东科创持有公司股份 11,917,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5.63%),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16,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广东科创 11,917,388 5.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拟减持股份占公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方式
司总股本比例
广东科创 不超过 2,116,000 股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交易
合计 不超过 2,116,000 股 不超过 1% /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东科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作出了如下承诺: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
发行人稳定股价需要及二级市场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
后逐步减持。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
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100%。
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
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广东
科创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况等多重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广东科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