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5 日召开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与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
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议案》等。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有 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
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芮敬功先生、芮益民先生、芮益华先生、
王玉生先生、张书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余新平先生、
仇向洋先生、张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此前,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孔维来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
芮敬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
为三年。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余新平、仇向洋、芮敬功,主任委员余新平;
提名委员会委员:仇向洋、余新平、芮益民,主任委员仇向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军、余新平、芮敬功,主任委员张军;
战略委员会成员:芮敬功、仇向洋、张军,主任委员芮敬功。
其中,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余新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任
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
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以及 2025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4)。
二、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益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陶梅娟女士、芮益华先生、吴一鸣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王玉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洪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
务负责人,聘任邢益辉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其中董事会秘书王玉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
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6日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6)。
三、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任孔德飞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孔德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四、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已完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陈洪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陈洪明先生将继续担任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