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1: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治理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实际工作要
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可以在年报中就公司年度内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
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
应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确保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有
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治理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地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