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 2025-029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清算注销
暨触及 1%刻度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27.06%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26.11%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大数据产业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产投”)出具的《关于福建金熙启源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注销完成及相关事项的告知函》。金熙启源已于近日
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并取得由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后续福建产投、福建新立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立基”)将
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直接持有公司相应股份。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
控股股东/实控人
福建省数晟投资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350182MA8UERUK3U
合伙企业(有限
行动人 □ 不适用
合伙)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福建金熙启源股权投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350182MACT8L7K41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行动人 □ 不适用
伙)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350182MA8U9LN448
控股有限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金熙启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金熙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
号1号研发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3-08-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MACT8L7K41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
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
理服务;线下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互联网安全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名称 持股比例
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
福建新立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月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该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金熙启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其合伙人直接持
有,过户后福建产投仍作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新立基不再作为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但仍将持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对应股票分配数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过入方姓名 股份性质
量(股) 比例
福建大数据产业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
福建新立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1,614,600 1.91%
权益变
变动前 变动后 资金来源
投资者名 变动前股数 变动后股数 动的
比例 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仅增持
称 (万股) (万股) 时间区
(%) (%) 填写)
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福建金熙
启源股权 集中竞价 □
投 资 合 伙 4,161.4600 1.91% 0.0000 0.00% 大宗交易 □ / /
企业(有 其他:非交易过户
限合伙)
福建大数
集中竞价 □
据产业投
资控股有
其他:非交易过户
限公司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福建省数
晟投资合
伙 企 业 54,457.5590 25.00% 54,457.5590 25.00% / / /
(有限合
伙)
合计 58,946.3690 27.06% 56,865.6390 26.11% -- -- --
四、其他相关说明
司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构和日常运营。
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减持额度、
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商注销完成及相关事项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